绪论
“媒介化抗争”:概念的提出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两股社会浪潮:21世纪逐渐成形的新抗争文化和以互联网技术发展为代表的新传播革命。
转型中国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思想观念日趋复杂、社会结构迅速重组;国家功能在不同领域的收缩和扩张,及其所导致的单位体制瓦解和社会矛盾激化,从而使得20世纪90年代以来抗争数量迅猛增加(谢岳,2008)。学者赵鼎新在讨论中国集体性抗争事件发展的最新形态时指出,21世纪初逐渐成形的新抗争形态,除了继续保持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形成的中小规模、经济利益取向、地方化等特点外,还呈现出公民权利意识前所未有的觉醒、上访的社会运动化等新特征(赵鼎新,2011)。事实上,在中国现有的宏观政治文化体制中,大部分“抗争”是基于个人利益,寻求舆论支持的维权行为,他们反对社会不公、揭露官民矛盾,但一般情况下不反制度,不反意识形态,不上街,大多数不酿成现实生活中的大规模社会运动,但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引发舆论热议、影响政府决策、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
另一方面,如火如荼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正带来新一轮传播革命,通过日趋多样的媒介形式、日趋丰富的媒介内容、日益复杂的媒介影响、日益凸显的“媒介逻辑”,塑造着全新的“媒介化社会”,为当代中国抗争整体景观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媒介成为抗争信息的重要来源,为参与者提供观察抗争事件的视角,建构有关抗争事件的集体理解;媒介作为“新兴权力阶层”,越来越多地介入抗争过程,出现媒介抗争专家新群体;媒介的“可见度/透明度”(visibility)越来越成为抗争者的“新武器”,为政府治理带来新考量;“媒介逻辑”开始成为抗争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抗争行动者依据“媒介逻辑”指导行动,利用新媒体、大众媒体进行抗争的事件呈现出更多、更频繁、更密集的趋势。与此同时,媒介系统与社会其他系统展开深层次密切互动,作为“抗争”重要场域的“媒介”本身,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调整内涵、重塑框架,带来整个传播生态的转变。
“媒介化”与“抗争”的勾连,不仅仅是大众媒体、新媒体作为一种抗争工具在起作用,而是“媒介化”与整个传播生态转变带来的历时的过程,深刻地渗透进抗争政治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胞,动态建构起新的抗争环境、抗争关系和抗争结构;而不同的媒介自身,也在影响抗争的过程中不断重构、重塑,这一互动过程使得“媒介化抗争”具有作为当代中国抗争行动解释框架的可能性,展现出可供研究的丰富内涵。
一、“抗争政治”: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
社会抗争行为是所有社会类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任何政治制度类型难以避免的现象。国外对抗争性群体事件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美国社会学家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导论》中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上的冲动。20世纪中期,包括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齐美尔《冲突论》等都对这一社会现象有过分析和描述。总体来说,在社会抗争理论的早期阶段,以法国思想家勒庞为代表的大多数学者对社会的集体行动持否定态度,在他们看来,这些集体行动是人类的非理性行为,是暴民心理的集体反映,因此,社会抗争包括社会运动和革命大都具有负面作用,它们不可能对社会进步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学者们逐渐摆脱了早期研究者的影响,以更加科学的方式对待底层社会的反抗行动,并不断使之理论化,形成复杂而系统的有关社会运动、革命的种种分析概念、解释模式、基本假设以及方法论,“抗争”开始成为政治学、社会学交叉领域中的一门显学(谢岳,2009)。
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运动作为世界范围内最流行的抗议形式,逐渐在美国、英国、法国等民主国家被制度化,其理论也从最初的强调“社会怨恨”、“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到后来的理性选择理论、资源动员理论(Resource Mobilization)、文化构造理论。资源动员理论认为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运动的增多,并不是因为社会矛盾加剧或者人们的相对剥夺感增强,而是可供社会运动参与者利用的资源增加了。文化构造理论者把情感、意识形态、文化与社会运动联系起来,分析运动背后的集体认同感和话语框架。革命理论也遵循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轨迹,经历过心理学(认知心理和挫折攻击理论)、社会学(结构—功能理论)、人类学(意识形态和文化塑造理论)和政治学(多元主义理论)等。但是,以上这些理论各说各话,既没有统一的理论框架基础,面对21世纪的新型抗争形态,也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如只强调运动中的正式组织作用而忽视非正式组织的功能,对于“结构—功能”过分重视而忽略了“机制过程”等因素,分析概念、研究方法和核心观点之间存在巨大差异,阻碍了社会科学对人类抗争行动的认知。
近年来,西方最新研究成果用“抗争政治理论”(Theory of Contentious Politics)整合“新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以查尔斯·蒂利、道格·麦克亚当,(2001,2004)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连续推出若干本学术著作,系统论证抗争政治理论。这一理论打通了各种不同抗争形式之间的研究壁垒,将社会运动、革命等抗争行为研究置于一个分析框架之下。以相同的概念(政府、政治行动者、政治认同、抗争表演、抗争剧目、制度结构、社会运动基础、抗争地点、条件、抗争直流、后果、政治机会结构、过程、片段……),相同的分析方法(过程分析、机制解释、片段比较……)和相似的结论来说明集体行动的内在逻辑。更重要的是,抗争政治理论开辟了一个“政治过程”的研究方法,将抗争与政治联系在一起,辨识不同冲突与合作中,以相似的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机制与过程,动态分析促使抗争发生和发展的各种动力机制。也就是说,研究者们不仅关注结构因素,还关注结构因素在抗争过程中的变化及其不同结合方式。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式的实证研究方法与欧洲式的文化、认同感、话语和意识形态在抗争政治理论中相互交融,形成了目前该领域研究的三个核心概念:政治机会结构、动员模式和文化框架(麦克亚当,1996)。而“抗争政治”,则被定义为:发生在提出要求者和他们的要求对象之间的偶尔发生的,具有公众诉求的集体的相互作用(查尔斯·蒂利,2001)。
事实上,正如查尔斯·蒂利和西德尼·泰罗所述,“抗争政治”的概念拓展了“社会运动”这一历史范畴,将该类行为内涵不断丰富。一方面,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抗争”,比如今晚应该看哪个电视节目的争论,或者为了嫁给心爱的男士与父母斗智斗勇的行动;另一方面,抗争政治也远远不止于直接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人提出的要求。虽然类似于2004年乌克兰“橙色革命”之类的直接针对当局腐败的社会抗争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但更多的抗争行为在政治之外发生。例如,1785年英格兰反对奴隶制的抗争先是对奴隶拥有者提出要求,然后才对政府提出要求;而南非大学校园里反对种族隔离的激进主义、法国里昂妓女试图改善其生活境遇的努力等,都是以非政府行动者们互相之间展开竞争为其开端的。但是,这些冲突最终都将政府——无论是地方政府或国家政府或类似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或“红十字会”等这些类政府机构,卷入行动之中。由此可见,综合了“抗争”、“政治”、“集体行动”三要素的“抗争政治”,已经逐渐走出了封闭的以直接政治诉求为目标的大规模社会运动的范畴,呈现出更加丰富的表现形态。随着抗争成本不断降低、个体本位的公民身份意识不断觉醒,“抗争”在21世纪的新政治文化背景下“发扬光大”,不仅有变革型的、提出直接政治诉求的、以政治上“质变”为目标的抗争,亦有越来越多改革型的、提出各类维权诉求、以政治上“量变”为目标的抗争。这些抗争行动不断,在各国逐渐呈现常态化的发展趋势时,会或多或少地冲击现有国家结构或制度。
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后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转型期。所谓“社会转型”,是指“一种整体和全面的社会结构状态的过渡,其具体内容是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赵渭荣,1999)。通过这一过渡,完成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领域全面的社会变革,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变的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转型社会处于一种特殊的运行状态,从 “国家—社会”一体化的社会形态向“国家—社会”分立的多元社会转变,利益结构发生重大分化和重组,存在深刻的社会区隔和不平衡(孙立平,2004)。进入21世纪,“中国最富裕的20%人口占有55%的国家财富,而最贫穷的20%人口只拥有4.7%的财富”(赵月枝,2011)。
城市化、工业化、大众媒介的推广,增强了大众的政治意识,拓宽了其政治参与面,也破坏了政治权威的传统根基和传统政治结构。改革一方面为中国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增长和民众福祉的普遍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各种类型的弱势群体,他们被认为或自认为在某个或某些场域中遭受损失,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抗争运动人群(李德满,2009)。在这一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社会分层、群体分化和文化转型加速了矛盾发生的频率和速度,维权抗争事件爆发的频度和影响力亦不断增加。据统计,官方记录中的“群体事件”,也即未获批准的游行示威2005年达到87000起,而这一数据2004年是74000,2003年是58000,1994年则是10000(赵月枝,2011)。
综合现有文献和经验材料,转型期中国的抗争诉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工人阶级为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进行的维权活动;农民阶级为争取经济利益和社会公正进行的政治抗争;新兴城市中产阶级,特别是活跃人群,如记者、律师、大学教授、自由知识分子等群体为获得政治地位、确立社会身份、传播多元思想而发起的社会抗议;等等。从趋势上看,这三者的抗争正越来越趋同,他们的相互认可度和同情度、默契度不断上升,尤其在关系到环境问题、土地使用等利益相关问题上愈发一致。但总体而言,中国近十年来抗争大部分仍属于改革型抗争,即大量个体的、孤立的,在制度变迁层面引发重大社会影响但不以国家意识形态等宏观政治变革为目标的抗争事件。
海内外关于转型期中国抗争政治的研究亦日渐兴起。
就抗争运动类型来看,当代中国抗争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维权运动(郭正林,2001,2005;于建嵘,2006)和城市业主抗争(张磊,2005;林琰瑜,2006)两大块。这类研究本身蕴含着一个假设,即强调抗争者是社会变迁的受害者,他们之所以起而反抗,是因为其正当权益在社会变迁中受到侵害,利益被剥夺或者感到相对被剥夺(于建嵘,2006)。从理论渊源来看,这类研究受到西方社会运动早期理论的影响,其强调剥夺以及相对剥夺对于抗争运动的诱致作用(格尔,1970)。但有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抗争与新兴城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等抗争群体结合的趋势,如何结合的过程,还未有系统的研究成果。
就抗争运动的分析路径来看,现有研究主要采用了过程分析、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过程分析强调对整个抗争运动的发展过程做出动态的描述分析,如应星(2001)详细展现了一群水利工程移民长达几年的一系列上访抗争过程,陈峰(2003)分析了从国企改革到工人抗争运动产生的各个不同阶段相关情况,于建嵘(2006)通过实地考察全面发掘了一个老国有矿藏工人的生存危机和抗争运动,这些研究都以一个特定的典型个案为主要研究对象,力图通过对特定个案的研究展现这一类抗争运动的基本进程和发展模式。但基于中国地域政治社会条件的复杂性,该类研究在成果普世性上存在一定问题。结构分析强调抗争运动的宏观和微观结构。宏观方面,有的学者将土地改革产生的政治社会结构变化看成是农民抗争的主要原因(派瑞,1985;李江源,2004);微观方面,孟伟(2007)通过对业主维权抗争的研究解释了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政府这四者的结构性关系是如何导致抗争发生的,翁定军(2005)分析了三峡移民过程中各方利益结构是如何使得冲突得以发生和解决的。该类研究主要揭示抗争运动的动因和制度条件,缺陷在于静态性和单一性,并带有较强的结构决定论色彩。相比之下,机制分析则结合结构、过程,力图展现抗争运动中的不同作用机制,特别是动员机制,更能解释在相同的结构条件下,为什么有的地方发生了抗争,而有的没有发生,有些长期抗争,有些转瞬即逝(赵,1998;余和赵,2006)。
总的来看,过程分析和结构分析仍然是目前中国抗争研究的主流分析路径,机制过程分析相对薄弱(李德满,2009)。如何运用相对稳定的解释框架解释中国抗争行动背后的深层次机制是亟待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