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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干涉与放任
(1902年10月2日)
古今言治术者,不外两大主义:一曰干涉,二曰放任。干涉主义者,谓当集权于中央,凡百皆以政府之力监督之,助长之,其所重者在秩序;放任主义者,谓当散权于个人,凡百皆听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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