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家国:社会发展、全球化与中国道路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部分 社会发展

来自哥本哈根发展论坛的思考本文为《与地球重新签约》一书编者前言。

几年前,经哈佛大学燕京学社社长杜维明教授引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裴长洪教授、李薇女士、周云帆女士和我有机会与到北京来做短期停留的雅克·鲍多特(Jacques Baudot)会见,我们对于鲍多特等人自联合国1995年丹麦哥本哈根社会发展高峰会议以后,从1996年起连续几年在丹麦政府支持下举办的哥本哈根社会进步研讨会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裴长洪先生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可以考虑把几年来有关的文献翻译成中文出版,当即得到了鲍多特先生的首肯,杜维明教授也立即表示哈佛大学燕京学社愿意出资支持。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裴教授等鼓励下,我有幸参加了几次由鲍多特先生在巴黎、纽约等地主持的同类社会发展研讨会,与哥本哈根社会进步研讨会的许多参与者有了更多的了解。从2000年开始,我着手组织翻译这些年来一系列研讨会上的论文。毫无疑问,现在选出来的,只是这些文章中的一小部分,作者们的见解也不尽相同。但是,从这些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自1995年社会发展高峰会议以来部分知识分子对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问题的讨论、争论,对于占主导地位的发展话语的批评和对于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的追求。

2002年的“社会发展国际论坛”准备文件提出:


社会发展意味着个人之基本福祉和社会之和谐运行。它既要考虑发展之最终后果,也要对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加以审视,包括从社会的角度(例如经济、历史、哲学的角度)着眼,尤其是从社会可持续性的角度着眼,来看待人类的各种活动和各个领域。社会视角将个人与社会整体相联系,并把人的各种维度和需要都纳入视野,审慎地区别对待目的和手段,最后,它追求人类的共同利益。

因此,社会发展应该涵盖的基本内容有:首先,向所有的人提供参与经济活动并因而获得足够覆盖本人及其家属之基本需要的收入,包括经济自立、物质报酬、就业与公平的社会回报;其次,在排除任何歧视和偏见的前提下,通往社会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保障与住房)之门应向所有的人开放;再次,机会、收入和财产在个人、社会群体和阶级之间的分配政策,无疑其程度、形式和效果会很不相同,但是绝大多数社会现在都意识到了对于下述现象进行社会性矫正(social correctives)之必要性:幸运环境与先赋资产或后天才华之结合所产生的不同人的不同命运。但是,当前的政治话语则对权利与机会的平等之强调超过了对于条件之平等(equality of conditions)的重视;最后,个人和群体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之博大与复杂架构,使得传统的力量、开放的水平、公共权威的地位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一起决定着社会发展与社会之总体轮廓。


我们看到,自从1995年联合国社会发展高峰会议以来,“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了一种口号和时髦,另外,无论是从世界的任何一个地区内看,还是从世界上的各个地区之间来看,社会的分化和不平等,也越来越明显。“冷战结束”似乎并没有迎来什么“历史终结”的时代,相反,如今的世界,南北差异和贫富悬殊都扩大了,这,实在是个讽刺。

回顾起来,至少在二战结束后的现代化语境下,“发展”的内涵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变迁,而是关于“进步”的观念,这一观念的确可以追溯到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的一整套关于“进化”“征服自然”的叙说和话语,这套话语,在二战后发达国家对其他地区和社会的援助和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日益成型为一套一套的“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和“赶超方案”。在这种“发展”的模式内,“发展”包括了诸如工业化、城市化等内容,这些“××化”都只是现代化的一些方面,而现代化本身,却只有一个:欧洲的现代性制度安排的实现或西方的经济类型的扩展过程,其他地区和社会的“发展”(或“现代化”),不过是源自西方的这个现代性的扩展或者制度的扩张而已。

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对这种“发展主义”(Developmentalism)的批评开始出现了,批判学派、依附理论、女性主义、绿色运动、后殖民主义,等等,都是在这个批判的脉络下发出自己的声音的。吊诡之处就在于:这些批评,基本也都是来自欧美的,它们也常常是以欧洲的“发展”为蓝本和依据的;即使这些批评和批判看到了欧洲以外的发展,包括如何对欧洲的现代性进行富有意义的反应(积极的接受、融合、创新和各种形式的怀疑、抵抗,等等),也主要是将欧洲作为“发展”的原生形态,欧洲以外的变迁无非是如何受到西欧的发展模式的影响罢了。换句话说,发展主义语境下的所谓“发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变迁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而是在现代化话语语境内,如何以欧洲近三五百年的变迁模式为依据,又如何学习、模仿、追踪欧洲模式的过程。

比较典型的“追赶”实践,再早,可以追溯到彼得大帝的“改革”,日本的“脱亚入欧”,以及20世纪前半段中国和印度等国的志士仁人“寻求富强”的种种努力。但是真正将“发展”作为一种占支配地位的由国家推动的“赶超战略”和建设规划,并因此使之成为占压倒优势的“发展主义”话语,则是在二战以后。那时,一方面是“马歇尔计划”对战后欧洲复兴的推动作用和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各国的援助(包括发达社会派出的专家对各地的设计与顾问),的确使人感受到了发展的好处和可能,另一方面是前社会主义各国普遍采用的“超英赶美”战略。尽管它们之间有许多差别,但有一点是类似的:“发展主义”的关注点,在于经济增长(特别是以GNP/GDP和人均收入为主要指标的增长)和财富积累(尤其是以财政、税收和总产量为标志的积累),而支撑“发展主义”的理念,是源自启蒙时代的线性进步观和历史阶段论。

线性进步观的关键,不只在于其受到了生物进化论的影响,而且更主要的还在于认为历史的错综复杂的演变背后,有一条作为“故事主线”的“宏大叙事”。历史的阶段论确信社会的“进步”是按照既定的步骤或阶梯由低向高逐渐演变的,它背后贯穿的“主线”无论是黑格尔式的“逻辑”,还是其他宏大历史观所提供的“线索”,都预设了社会具有某种内生性或内发性的进步因子,尽管可能也会有“突发事件”(政变、革命、战争、瘟疫等)一时打乱这条发展的“主线”,但是历史不可能跳跃,更没有什么“断裂”,充其量是延缓了或加快了进步的步伐。

这样,才有了关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礼俗社会—法理社会”“农村社会—城市社会”的区分,以及如何由前者走向后者的“发展方案”:最早叫“工业化”“城市化”,后来更普遍的说法是“现代化”“市场化”, 1990年以后,席卷世界各地的浪潮一般被描述为“私有化”“全球化”;也才有了“发达社会”“发展中社会”“欠发达社会”,以及“高度发达社会”“中度发达社会”“新兴工业社会”等类别和概念。

是在“发展主义”话语框架内,不仅在理论上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贫困问题”,而且也在政策上有了“减贫计划”或扶贫项目。贫困,绝不只是单纯的技术指标就能测量的“客观事实”,更不只是如何使这种测量更“精确”、更“科学”,而且也是在“发展主义”话语中才有意义才可操作的“难题”。不论这些援助项目设计得多么周密,这些咨询专家工作得多么努力,他们大都怀有现代化发展主义的普世信念和科学主义的专业素养,把按照普遍主义和科学主义设计的方案套用到不同的历史语境中,去指导各国各地区各种项目的实施。由于在“发展主义”的框架下由发达社会的政府和专家们为“发展中”(或欠发达)社会设计出来种种方案,在战后几十年的实践中一再遭受挫折并引发出许多新问题,才又迫使人们去考虑为什么“发展不起来”,或者,即使有所发展,也要么是“依附性的”,要么是“破坏性的”,以及怎样的发展才是“环境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和谐的”。

旧式的以GNP为指标的“发展”,常常既忽略了诸如“环境—生态”问题,不把污染的代价计入成本,更没有考虑生物物种的灭绝或生物链的破坏的灾难性后果,也不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协调问题,社会成本,如信任、安全、互助与团结等要么不成为问题,要么会随着GNP增加而迟早会被自然解决;而且,这种“发展观”更是用排他性的逻辑来规划发展纲要,结果,有时候反而是GN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有一批人落入了“贫困者”“失业者”的行列。而且,对“失业者”的统计,也每每不包括那些实际具有劳动能力却制度性地无法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也就不算“劳动力”或“就业后备军”的社会分子,例如妇女,她们的家务劳动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之一部分,或者在押的犯人,一旦入狱,就不会在统计上列入“失业者”。

在以人均收入为指标的“扶贫项目”中,往往为了增加账面上可计算的收入而严重忽视为增加这些收入而付出的代价。例如,当“贫困线”被设定以后,为了达到或超过它,就需要在社区范围内引进项目,在家庭成员中增加劳动投入,结果,也许是人均收入上去了,但是劳动生产率反而下降了。更糟糕的局面还包括:劳动者的身体素质也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加而下降,医药支出也随之增加,最后,那收入上的增量还不足以抵消劳动者在体力上和现金上的付出,更不用说他们在彼此信任、社区安全等方面的损失,例如,由于男性离乡外出而导致的家庭关系的松散或残缺,再例如乡村社区的败落。

“发展”是无限的吗?有人用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来合法化“发展”的无限性。但是,他们忘记了,欲望实际上是被体制和体制下的机构(例如商业财团和广告公司)制造和再生产出来的。而“发展”之所以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下去,因为可利用资源不是无限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它在“发展主义”的驱使下,正给我们带来一个又一个“寂静的春天”。

某些资源本来就很稀缺,还有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也有许多资源本来并不算少,所谓“匮乏”,除了保证人类的肉体存在之基本需要外,是相对于社会地定义的欲求和特定的生活方式的。“发展主义”的悖论,一方面是生活在经济发达的社会中的部分人已经患有发展的“疲劳综合征”,他们普遍感到无休止地追求财富增加和收入增长并没有意义,同时又感到无能为力和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是欠发达社会老是发展不起来的苦恼,它们差不多已经把所有能想到的方案都想到了,所有能实施的项目都实施了,却发现“发展”还是那么遥远;或者,虽然GNP和人均收入确有增加,但是大多数人实际的生活质量并没有改善,在许多情况下,甚至反而是下降了;并且,由于在计算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的时候,每每是把社会成本(如安全—信任、福利—保障,等等)和环境成本(生态—污染等)排除在外,或者充其量叫“外部成本”,在许多地区,普通人的生活质量实际上是下降了。

“贫困—发展”的二元关系的设定,是与“传统—现代”“农业—工业”“乡村—都市”二阶段进步论密切相连的。类似的二元结构,还有诸如“政府—市场”“国家—社会”“个人—集体”“国有—私有”,等等。它们都忽略了社会建构过程的多元性和在此过程中能动者(Agency)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彼此渗透。

超越二元论,绝不是说不要现代而要回到传统,不要都市生活而要固守乡村,不要市场而继续由政府大包大揽,不要法治而或者有法不依或者无法无天;恰恰相反,既然是超越,就是要破除那“要么这个,要么那个”的非此即彼格式,并试图去寻求别的可能性(Alternatives)。即使是现实中还没有的东西,也绝不构成不能想象的理由。既然社会关系以及相关的发展模式,并非天然如此,而是在话语介入下和对话语的“双重阐释”下被社会地反思地建构起来的,那就不能禁止寻求其他可能性的创新和想象。

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活,而在于:所谓“发展”是在什么话语和模式下展开的?它的代价是什么?即使是按照“投入—产出”“成本—效益”来计算,也需要问一句:哪些东西(如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没有被纳入计算?哪些人(如妇女、老人等)没有获得机会或被排除在外了?贫富悬殊、地区差异、阶层—族群冲突等,究竟是通过“发展主义”设计的梯度推进或阶段进展就能顺理成章地得到解决的“自然过程”或“技术过程”,还是包含了更深刻的结构性难题和认同性难题?这些难题是否真的可以通过“良性博弈”或总是按照“帕累托优化”去加以解决或缓解?如果说,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也包括生态的和伦理的,那么,还必须去仔细分析,这些风险是不是被人自己制度性地制造出来的(institutionally manufactured)?它们是不是与我们的“发展主义”话语有关,在这种话语下,人类总是摆脱不了一个又一个的悖论?

哥本哈根社会进步研讨会的意义,不在于参与者们给我们一个什么“良方”,他们各自的观点、方法、结论也并不相同。它的意义在于,把发展的问题重新提出来加以审视,从更开阔和更深邃的历史视野来探讨:我们究竟要什么?

最后,本论文集的编选是我做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一概由我负责;文章的翻译则是由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同事们和我一起完成的,在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之余,特别要再次对雅克·鲍多特先生、杜维明先生、裴长洪先生、李薇女士、周云帆女士等所有支持和提供帮助的朋友表示感谢,对联合国社会发展国际论坛、哈佛大学燕京学社、丹麦外交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事局致以敬礼,没有他们的大度和忍耐,本文集将不可能在我的电脑里待这么久。

(原文载黄平编选《与地球重新签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