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手机视频新闻的管控及其发展走向探析
手机视频新闻的制作与传播不仅体现了我国宪法所倡导的自由、民主、法制精神,同时也是对新闻自由的实践与深化。它既符合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但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公民表达自由既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受到法律制约。对手机视频新闻来说,要求视频制作者有严格的自我要求、自我反省和过硬的媒介素养,能够坚持反映真实的信息,不散播不当言论,在民主自由和法律制度之间寻求平衡。虽然镜头不会说谎,但是镜头的选取却由拍摄主体的价值取向决定。拍摄角度的选择,拍摄范围的限定,采访人物的选择,也都可以“刻意的表达”出特定的观点。作为民意表达的一种公开渠道,手机视频新闻应力争成为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强大力量,成为主流舆论的有益补充,能够代表民众真实、理性的声音,这样才能使公民视频新闻的生命力愈发旺盛。
目前,视频网站上流传的手机视频新闻越来越多地被传统电视媒体采用,一方面这能够成为传统新闻传播框架里的有力补充,另一方面它与传统媒体在新闻内容和传播形式上的融合也会进一步加深。有学者预测,手机视频新闻将客观上成为主流舆论的例证、事实构成或言论表达的一个组成部分。反过来这也要求手机视频新闻本身能够不断实现突破,改变粗制滥造的情况,提高视频质量,这不仅对“公民记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能够推动我国在此方面法律规则的完善和管理力度的加强。总而言之,手机视频新闻的出现虽然能够填补现有传播框架的空白,并具有突破性意义,但是它的发展也必然要在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产业等相关领域的规定规范下,实现有约束、负责任的最大限度的自由,实现手机视频新闻内、外结合的自我完善、有效调控与合理管制。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第一句话是:“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客观地说,手机视频新闻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局限性,如质量上的粗制滥造、画面质量参差不齐、信息真实性的难以确认,或者由于拍摄者的身份特征伴随的视角局限和价值观的导向不成熟等诸多问题仍然存在。但是,它所蕴含的批判态度、所代表的公众利益诉求、所追求的事实真相、所体现的主人公意识和它倡导的人文关怀都让它广受关注,并以一种势不可当的趋势融入人们的媒介生活中。若能实现内部自主的优质化和外界的有效管理相结合,手机视频新闻的发展前景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