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话说“鼎足”
“鼎足”,指今日海内外关于中国语的名称用词成三足鼎立之势:中国大陆的“汉语”(“普通话”)、中国台湾的“国语”、新加坡等的“华语”。普天下华人同种同文,却在不少表达上对同一事物有多种不同用词,一些专家学者不断呼吁并正在探寻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但对这华人共同语名称上的协调规范,却不单纯是词汇学的问题,还牵涉到一些比较敏感复杂的因素。下面仅从学术角度对这些不同名称试作评说。
(一) 汉语之成为我国的民族共同语是一种客观存在和需要,也是历史使然。中华民族的主体是汉族,中华文明的源头是华夏文化,中国学的核心是汉学。对此,我国各少数民族是认同的,这不是什么大汉族主义,为了跟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相区别,“汉语”这一名称就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作用,只要方块字还存在、被使用,只要汉民族的传统文化不消失、消亡,“汉字”“汉学”这些带“汉”的名称也同样会有其自身的价值。何况在历史的长河中,“汉”及带“汉”的命名都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我国古代对自己的语言文字本无严格、规范的定名,以朝代、地域取名成为一种自然传统,故名称甚多,随意性大。如:秦语、秦言,汉语、汉言,晋语、晋言,宋语、宋言,或隋云、隋曰,唐云、唐曰,……这类称述在构词上是一种临时的组合,而非凝固的格式,当时也没成为严谨的名词专称。在如此众多的名称称述中,唯“汉语”独占鳌头为今天所“重用”,现在看来还没有一个新名称可完全取代它。
(二) “国语”一词在中国大陆仅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它是个无定的泛指词,仅有共性,不见个性,它不能说明这个国家的民族共同语及官方语言究竟是什么。正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旗、国歌,也会有自己的国语。英国的国语是英语,法国的国语是法语,中国的国语是汉语。“英语”“法语”“汉语”才是有定的特指词,为一个国家的民族共同语定名就应取这样的“个性词”,以别于他国的国语。再说现在世界上操所谓“国语”的并非只是中国人,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也跟我们用同样的语言,既然不是一国独用的语言,却将其冠以“国语”,岂能名正符实,怕还有违“国际惯例”。英语为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之共同语,但没有一国将英语正式称为“国语”的。因此,即使不说其他因素,对张拱贵、王维周先生恢复使用“国语”的主张也不敢苟同。
(三) 至于“普通话”,张、王二位先生认为用这个名词来指称我国的民族共同语,模糊了民族共同语的地位和属性,且“普通话”也不能包含民族语在不影响交际前提下的各种外围变异体。对此,笔者也有同感。分析“雅言”“通语”“官话”这类名称之所以被淘汰,想来问题也主要出在这些称呼本身的无定和模糊上。“普通”一词也存在同样的先天不足,可以说每个国家的标准共同语都是这个国家的“普通话”。鉴于“普通话”已被写进了我国宪法,是否要给“普通话”进行“正名”,难度太大。将就用之,总觉得不太得体。
(四) “华语”一词有点类似“英语”,这个名称的优点就在于共性和个性基本兼具。共性者,华语是中国所有民族的共同语,也是中国、新加坡等广大华人社会的共同语,称“华语”可以走遍天下,不同国家和地区都能接受;个性者,华语只属天下炎黄子孙的共同语,并非所有国家的国语都是华语,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语。因此,倘说“国语”仅见共性,“汉语”内涵更多个性,“华语”则居中而左右逢源了,难怪大陆和台湾都在使用“华语”一词。虽然“华语”可替代“国语”,但不能完全取代“汉语”。“华语”是个通俗名称,“汉语”还是学术名称,“华语”和“汉语”是同义词,但不是等义词,如当涉及跟我国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相对照时,只能用“汉语”,因“华语”解为中华民族的语言,理论上其内涵也应包含各少数民族的语言。由于汉语今天已不只是汉民族的语言,而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在这一点上,“汉语”跟“华语”两词的语义就相交重叠,故一般情况下,凡能用“华语”处皆可换用“汉语”;凡能用“汉语”处则不一定都能换用“华语”。此乃为何将“对外汉语教学”改为“华语教学”就行得通,且更合理顺畅;而对中国人自己的汉语教学就不宜改作“华语教学”,“中文系”也不宜改称“华文系”。笔者向来认为:“不同地域‘同种同文’的相互吸收融合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科学的态度。”(张德鑫,1988)从海外引入的“电脑”一词今天已被国内广泛接受和运用,甚至有取代“电子计算机”之势。如果“华语”一词首先为对外汉语教学界所接纳和使用当是件顺理成章的好事。
(五) 通过从“雅言”至“华语”的历史回顾,以及根据国情、世情对这些名称的横向比较和学术考察,笔者试对当今我们语言名称上这个“三国演义”鼎足状妄作推测,算是拙文的收尾:“国语”不可取,“华语”也不会“魏晋吞蜀、吴”;“汉语”“华语”会很好地“两条腿走路”,一主内,一对外,我国的民族共同语还是叫“汉语”,而“对外汉语教学”及“世界汉语教学”终将正式接纳甚至让位于“华语教学”。至于标准语在稍远的将来是否还称“普通话”,现在还不能做什么结论。
参 考 文 献
陈重瑜 1985 《华语(普通话、国语)与北京话》,《语言教学与研究》第4期。
关文新 1992 《还是称:“华语教学”好》,《汉语学习》第1期。
郭良夫 1985 《从“汉语”名称论汉语词汇史研究》,《语言教学与研究》第4期。
张德鑫 1988 《汉语的地域差异和对外汉语教学》,《世界汉语教学》第2期。
张德鑫 1990 《对对外汉语教学本质之认识》,《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第三次学术讨论会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张拱贵、王维周 1987 《“普通话”,还是“国语”?》,《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选自《汉语学习》199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