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应收账款
必备知识(理论知识)
一、应收账款的确认与计价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货物价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包装费等。
应收账款因企业赊销业务而产生,它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由于是赊销,货币资金并未流向企业,因此,应在确认收入时,确认与此相关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因企业销售或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债权,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以及代购货方垫付的费用等。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为了促销或尽快收回货款,往往会实行折扣的办法。因此,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还要考虑折扣因素。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多买商品,可能规定购买10件以上商品给予客户10%的折扣,或客户每买10件送1件等。此外,企业为了尽快出售一些残次、陈旧、滞销的商品,也可能降价(即打折)出售。商业折扣作为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有利于扩大销路。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价目表价格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金额,即净价法核算。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表示,例如,2/10,1/20, 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11~20天付款,销货方可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21~30天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折扣计算又有含税法和不含税法两种:含税法就是计算现金折扣时是按照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税合计计算;不含税法就是计算现金折扣时是按照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款计算,不包含税金。例如,销售价格为10000元的商品,增值税税额为1600元,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为1%。如果购买双方约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购买方应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为100元;如果购买双方约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一并考虑增值税,则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为116元。
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销售商品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要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采用总价法核算,按照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应收账款金额。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基本能力(操作技能)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一)账户设置
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该账户应按不同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以便及时向债务人催收账款。
(二)账务处理
1.没有折扣的情况下
【案例2-1解答】
(1)12月1日,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时,根据委托收款凭证回单,编制转账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2)12月5日,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书时,编制银行收款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2.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采用净价法入账,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应按照价目表中所列价款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价款入账,并计算增值税。
【案例2-1解答】
(3)12月10日,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根据商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产成品出库单等,编制转账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公司应确认的销售收入=200000-200000×10%=18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8800 (180000×16%)元。
3.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采用总价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账户。
【案例2-1解答】
(4)12月18日,公司收到乙企业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书,编制收款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现金折扣额=208800×2%=4176(元)
本例中,若乙公司于12月25日付款,则享有的现金折扣为2088(208800×1%)元。若乙公司于3月31日以后付款,则应按全额付款。以上的4176元为考虑增值税时的现金折扣,若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为3600(180000× 2%)元。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