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空间正义的价值追求
随着空间生产的概念内涵及其作用逐渐明晰,价值判断逐渐成为空间生产理论的重点,由此带来的“空间正义”成为评判空间生产实践的重要理论武器。[1]一般认为,由1968年布莱迪·戴维斯(Bleddyn Davies)所提出的“领地正义”是“空间正义”概念演化的重要理论起点。艾丽丝·M.扬(Iris M. Young)从非正义出发,将非正义压迫分为五种不同但相互作用的形式,在“差异的承认”基础上论述了“差异政治”正义论。她认为,边缘化是一种非正义模式,包括削弱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社会资源的可及性,尊重人口的特定阶层,系统地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2]边缘化充分体现了非正义行为被空间化的结果。扬对尊重差异和多元化的强调为空间正义展开了新的向度。哈维将“社会正义”这一概念引入空间研究领域,他提出要使社会资源以正义的结果与过程实现公正的地理分配,并提出“地域再分配正义”的概念。[3]
基于对空间及空间生产概念的深入认知与理解,国内学者对于空间正义的研究逐渐展开。任平认为,所谓空间正义就是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4],此概念成为我国对于空间正义的较早界定。曹现强、张福磊结合我国城市发展实践,认为城市化和城市发展实质上是城市空间生产的过程,我国城市发展中已经出现城市空间正义缺失,空间剥夺就是其中表象之一。[5]张京祥、胡毅通过分析我国城市更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非正义现象,提出社会空间正义应当是我国城市更新和空间生产过程中所遵循的核心价值观。[6]王素萍从理论本土化的角度出发,认为空间正义正是实现空间生产的中国本土化的路径选择。[7]王佃利、邢玉立将空间正义视为结果和过程的有机统一,认为空间正义所关注的是城市弱势群体应得的空间权益并赋予其为应得的空间权益进行抗争的权利。[8]
空间正义的价值观强调,所有事物(包括正义)同时且内在具有空间性,就像任何空间事物,至少在人类世界中同时且内在具有社会性一样。[9]因此,正义天然地具有空间性,从空间性视角去探讨正义的内涵和实现路径是一种更为自觉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尝试。由资本、权力和阶级主导的城市空间生产实践偏爱那些产生巨大利益的房地产项目、大型商业设施和娱乐设施,改变了普通居民的生活空间,迫使劳动者和下层阶级离开其熟悉的家园,富有感情的邻里关系遭到破坏,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被迫聚集在边缘和郊区空间,而城市富有的中上阶层则维持着这种坚固的社会分层与空间隔离。这些居住区隔离、社会分层、弱势群体边缘化等不公正现象,驱使人们为了争取正义而斗争。
因此,空间视角赋予了理解和解决正义问题的新思路,空间正义不是正义的某一种类型,也不是正义在某一领域发展起来的次级概念,而是在将空间置于本体论的高度的前提下,在空间、社会、历史三位一体的视角下探讨正义问题。空间正义在理论上超越了原有的仅仅从分配角度探讨正义的传统路径,而是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上,从讨论结果转向追寻根源,在承认平等、主张权利、尊重差异、推崇多元、呼吁行动中寻求正义的空间生产过程和结果。
回溯“空间——空间生产——空间正义”的空间研究脉络,可以发现,“空间”内涵范围的扩展实际上是对生产“空间”可能性与合理性的承认,并进一步推动了空间生产理论的产生,进而提供了一种可以重新审视我国的空间生产实践活动的空间批判的理论视角。由资本、权力和阶级主导的城市空间生产实践导致了非正义的空间生产结果,并驱使着人们为了争取正义而斗争。同时,在空间的视角下,人们对正义及如何实现正义有了新的理解。未来城市空间的生产将是寻求正义取向的,空间生产正义观需要从空间的正义性和正义的空间化两方面进行解读。
[1] 王庆歌:《空间正义视角下的历史街区更新研究》,山东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第19—20页。
[2] 〔美〕爱德华·W.苏贾:《寻求空间正义》,高春花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5页。
[3] 曹现强、张福磊:《空间正义:形成、内涵及意义》,载《城市发展研究》2011年第4期。
[4] 任平:《空间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载《城市发展研究》2006 年第5期。
[5] 曹现强、张福磊:《我国城市空间正义缺失的逻辑及其矫治》,载《城市发展研究》2012年第3期。
[6] 张京祥、胡毅:《基于社会空间正义的转型期中国城市更新批判》,载《规划师》2012年第12期。
[7] 王素萍:《对“空间生产”的中国本土化思考》,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8] 王佃利、邢玉立:《空间正义与邻避冲突的化解》,载《理论探讨》2016年第5期。
[9] 〔美〕爱德华·W.苏贾:《寻求空间正义》,高春花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