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科学说明批判
啰唆了这么多之后,才回到原本是中心问题的“科学说明”。这当然是因为靶文中实际上对此也着墨不多。或许作者认为,当解释一切问题的框架或体系构造完毕后,科学说明也就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了。因此,在全文中,至少从篇幅上来说,科学说明的地位似乎是双重的无足轻重:作为全文的引子和作为体系构造的附产品。
恕我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原本对科学说明不甚了了,只记得说明是科学的基本功能之一,科学说明旨在研究科学理论何以说明自然现象和经验定律,研究这种说明的逻辑结构和形式。但此次阅读确实令我眼界大开:原来研究一个问题,就要联系所有问题;想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先要有构造整个体系的准备和雄心。如此一来,不仅让我等学力有限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本想造体系是我辈无法企及的,以问题为取向的科学哲学或许还可以安身立命,但如此这般的科学哲学岂是我们所能做得到的?更让人不免生疑,这做的究竟是科学哲学,还是自然哲学?
的确,科学说明与科学合理性、科学实在论一样,是科学哲学中比较特殊的一类问题,涉及的面比较广,尤其是有必要说明现象发生和运作的机制,因此需要突破早期逻辑经验主义若干教条,引入相关的本体论和价值论论题,以说明其内在的相互作用机制和人的行为。但这毕竟只是为了研究科学说明的形式结构,并不必然要求你就此伸展到这两个领域中,去引入系统观点,构造本体论和价值论体系:这也正是科学说明与“自然说明”,即“说明一切,解决一切问题”态度之间的区别。说到底,后者还是一种自然哲学倾向,而不是科学哲学应有的风格。实际上,靶文在此部分也确实是着力最小的,只是限于列举此问题上种种有代表性的见解,指出其存在问题,并表明“自己倾向于本体论进路研究科学解释,同意对一个事件进行解释的核心问题就是要阐明这个事件发生和运作的机制”的态度了事。因为在作者心目中,全部的本体论体系、机制论模型、价值论框架,他在本文的主体部分都已建构完毕了。
这样,我们就回到了本文开始时的一个判断:靶文从根本上说,是一篇自然哲学的论文,尽管提到了科学说明问题,也用到了科学哲学的一些分析方法。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事实判断。如果作者确实想做科学说明问题,至少从全文框架来说,应当是从科学说明问题入手,而不是从引入系统观点和发布“本体论和价值哲学的研究纲领”这样的体系化方式入手更为妥当;如果作者确实是在做科学哲学问题,则如本文所剖析的,文中存在着明显甚至于严重的内在矛盾,这就是以自然哲学的思维方式,做科学哲学的工作;以自然哲学的体系取向,来解决科学哲学的问题;以自然哲学的精神,来使用科学哲学的方法——这正是本文开篇时所说的那种“怪味儿”之所在。
综上所述,此文虽立意于科学哲学,却雄心于包括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在内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虽非科学哲学之正宗,却不失为自然哲学之佳作。靶文为构造体系,煞费苦心地致力于打破种种界限和区别,把科学与哲学,实体与关系,本体与价值,功利与正义,科学说明与说明一切等搅在一起,试图“一揽子解决”哲学问题。其志向可嘉,其心血可叹,其结局能否比黑格尔、拉兹洛更好,则可疑,尤其是在科学哲学昌明的今天。须知志存高远,但人力有限;雄心过大,漏洞必多。在某种意义上,哲学问题是解决不了、常议常新的——因此,提出新的哲学问题,或许比解决哲学问题更能哲史留名。
全文到此,似可作一小结。
承蒙张先生盛意相邀,我也放胆狂言,说了上面这么多。总起来说,是出于科学哲学立场。只需否认我的立场:说做的不是科学哲学,自然可以消解我的批评。因为科学哲学同科学一样,立足于分类和分析,而自然哲学,尤其是把一切(自然、社会、思维)都看作“系统”的自然哲学,自然旨在综合。因其要合,正如黑格尔的“正—反—合”程式一样,就难免要勉力而为、牵强附会。实际上,自然哲学的倾向,学过自然辩证法的人多少都有点,我前些年提过的“科学哲学中的关系论纲领”也属此列。张先生当然更有资格,也更有实力这么做,只是其中的每一步都应谨慎,不可过于勉强。建构一个比较自洽的理论体系,不管仅仅是逻辑上的,还是认定为与现实相符的,恐怕也是所有哲学家多多少少心中会有的愿望。比之于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窃以为靶文之合适题目应为《世界的“系统”构造》:既有按照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去构造(a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system theory)世界之意;也不乏“系统地”构造(a systematic constructing),或者说,“体系化(原本就是一个词)地构造”、“一揽子”地构造出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natural world)、人类社会(human world),以及人们的价值准则世界(value world)之蕴涵。谨以此建议作结,不知张先生可笑纳否?
[1] [德]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伯尼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4—236页。
[2] [美]E.拉兹洛:《当代科学的新形而上学》,闵家胤译,《哲学研究》1988年第5期。
[3] [美]林恩·马利古斯、[美]多里昂·萨根:《我的另一半》,王月瑞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3、242页。
[5] 胡新和:《可检验性与整体论——理论整体论的重建》,《东方论坛》1996年第1期。
[6] Margenau,H.,The Nature of Physical Reality,McGraw-Hill Book Company Inc.,New York,1950.
[7] Rom Harré:中英暑期哲学学院1991年“科学哲学课程”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