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德沃金平等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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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福利平等观的否定

自19世纪50年代以来,功利主义在西方伦理学界一直占据着显赫地位。然而,正如康德最早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所提到的那样,功利主义所主张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背后隐藏着一种危险,即国家或者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德沃金也正是从这一角度来批评功利主义的。德沃金首先考察了功利主义最具代表性的分配正义论,即福利平等理论。

(一)牛刀小试

德沃金认为,“平等是一个既令人喜爱又令人费解的政治理想”[3],但是,伴随着某个方面的平等,随之而来的就是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因此,人们有必要确切地阐明何种形式的平等归根到底是最重要的。对于这个平等观的实质性区分能够确定哪一种平等观,是更有吸引力的政治理想。在德沃金看来,福利平等的要求是,“一种分配方案在人们中间分配或转移资源,直到再也无法使他们在福利方面更平等,此时这个方案就做到了平等待人”[4]。资源平等的要求是,“一个分配方案在人们中间分配或转移资源,直到再也无法使他们在总体资源份额上更加平等,这时这个分配方案就做到了平等待人”[5]。德沃金举了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这个例子非常有意思。一个拥有一定财富的人有几个子女,其中,一个是盲人,一个是消费奢侈的公子哥,一个是志向远大的政治家,一个是需求甚微的诗人,最后一个是需要采用昂贵材料进行创作的雕塑家。请问,这个拥有一定财富的人该如何分配遗产呢?按照福利平等的观点,盲人确实有权得到更多,但是,问题来了,那个有着奢侈爱好的公子哥怎么办?他是否有权以奢侈爱好为理由要求获得比别人更大的份额来获得福利平等?那个政治家需要更多的钱来践行他的政治抱负,雕塑家和诗人介乎两者之间。所以父母不能留给他们平等的财产份额,否则就是不公平,因为拥有同等财富的人之间也是有着福利差异的。德沃金通过这个事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否定福利平等观,赞成资源平等观。在他看来,福利的概念本身过于模糊且不具有实践价值,福利平等观对现实分配缺乏合理且一致的解释。

德沃金对福利平等观的否定早在《认真对待权利》中就可觅到踪影,他当时在分析白人德芳尼斯与黑人斯威特应该相区别对待,以支持一个对黑人给予录取的“肯定性行动”的政策时,就认为促进社会平均福利的观点遇到了特殊困难:“社会平均福利或者集体福利的含义是什么?即便在原则上,个人的福利是如何衡量的?不同的个人的福利增加是如何计算的,如何同损失作比较,因此得以证明从总体上看受益大于损失?功利主义的关于种族隔离促进社会平均福利的观点的预先假设是可以做这样计算的,但是如何去做呢?”[6]

在《法律帝国》中,德沃金对当时曾在英美国家产生影响的一个叫作“非故意损害法”[7]的经济阐释展开了批判。非故意损害法的“经济”理论主张法官对事故、滋扰和其他非故意损害所作判决提供了一种全面的阐释,在这种“经济”原则中,它找到了这些判决的关键,即人们总是应该按在整个社会开支最节约的方式行事,而立法者应该是一个具有精细的数学分析的头脑的明智者,他能够估计哪种实际协议将产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的结果,而个人有道德责任和义务使社会财富最大化。例如,一列沿着毗邻一个农场的铁轨快速行驶的火车喷出火星,点燃并烧毁了铁轨附近种植的庄稼。农场主必须承担这种损失吗?或者铁路公司必须赔偿他的损失吗?设想这些经济事实如下(事例一),如果铁路公司把火车的速度放慢到不喷出火星的程度,那么该公司的利润将减少1000美元;如果火车用一种能使公司获得最大利润的速度行驶,那么农场主将损失有1100美元收益的庄稼。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火车放慢行驶速度,那么从整体上看社会财富会增加。现在假定经济事实(事例二)相反,如果火车放慢行驶速度,铁路公司将损失利润1100美元;如果火车不放慢行驶速度,那么农场主只损失收益1000美元。这时,如果火车快速行驶并烧毁庄稼,社会财富从整体上说将会增多。于是,看来渴望增加社会财富的人将为这两种情况制定不同的责任法规。在第一种情况下,他将规定铁路公司对损失负有责任,以便使火车放慢行驶速度。在第二种情况下,他会要求农场主承担损失,以便使火车不放慢速度。[8]

这是一种粗糙的经济原则,这种经济理论的辩护存在于两步论证之中:①人们有一种道德义务,不管在做什么,都有这种促进整个社会利益的义务,也有相应的权利要求别人总是以这种方式去做。②根据先前所描述的定义,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其全部财富之中存在着,一种社会在这种意义上更富时,它也就更美好。

德沃金认为这种论证的第二步是荒谬的。他举例说:假定一个贫穷的病人需要药品,因此愿意卖掉他所喜爱的一本书,这是他得到快乐的唯一来源,以换取5美元的药费。如果必要的话,他的邻居愿意付10美元去获得此书,因为这位邻居是此书作者的著名且富裕的孙子,而且,如果作者在书上有亲笔签名,便可以11美元把书卖出。根据对社会财富的经济定义,如果警察从这位贫穷的病人手中拿走这本书,给其富裕的邻居,使这位穷人既失去了书又得不到药品,那么社会就更富,这是因为这本书在富人手中价值11美元,而在穷人手中只值5美元,如果从穷人手中取走这本书,那么社会总财富就会增加,甚至超过穷人和富人之间达成交易而得到的收益,因为强制性的转让节省了那种协商所需的交易代价。

那么,这种强制性转让可行吗?德沃金认为,即使我们确定富人所付的钱会高于穷人的要价,从穷人手里夺过书交给他的富翁邻居的做法的确可以使社会财富增加,我们也不会认为这种情况在任何方面更公正,或者转让后社会无论如何就会更美好。因此,德沃金得出结论:增加社会财富本身并不会使社会更美好。这些观点的不合法性完全是由于一种功利主义理论,这种功利主义者混淆了个人责任与公共责任。功利主义者一贯坚持“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他们认为,只要最终使得全社会的利益或者福利总量增加,我们每个人都有为了别人的利益牺牲自己利益的义务。正因为功利主义认为政治决定应该旨在促进整个社会的平均福利,因此对事故和其他非故意伤害的法律判决所做的成功阐释都必须以对行为和风险所规定的个人责任为开端,德沃金论证到:我们可能假定人们总有那种平等主义的责任,亦即在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必须始终考虑别人的利益与自己的或家庭和朋友的利益同样重要,于是事故法所实施的平等主义责任不过是普遍道德责任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或者,我们可能力图证明,在事故中,他们即使不具有某种普遍责任,也会由于我们揭示的那种原因而在那种情况下确有那种责任。人们是不是必须始终视他人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等?我们大多数人并不承认存在这种普遍的责任,但是在过失和滋扰的情况(这是属于特殊的情况)下,其中的道德责任却是依附于法律责任的。

德沃金把法律实践承认的表面上的财产权称为抽象的权利。某人有权在自己的路基上驾驶自己的火车,正如另一个人有权在路基附近的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玉米一样,这些权利就是表面的或抽象的权利。那么这些权利相互冲突时怎么办?德沃金认为,在过失和滋扰以及其他非故意损害法的其他形式的领域里,平等责任就产生了,即每个人都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尊重他人的利益,这是对一般道德观念的一种公正的陈述。但这种公正的陈述与功利主义的观点是对立的。

总之,德沃金认为应把英美滋扰和过失法的归责方案纳入他的关于个人权利的理论框架内讨论,平等是通过市场交换而得到保持和维护的,他承认经济损害比较原则的合理性,但对此必须加以限制,要考虑到才能的差别、个人权利等道德的因素,只有这样,才符合一种阐释性的法律理念,即关注个人权利的平等的法律思想。而功利主义对“非故意损害法”所做的经济学阐释不但将个人责任与公共责任划分得混淆了,而且更深刻的不合法性还体现在对公共责任所要求的政府义务的范围和特点上。对此,德沃金反问:“我们有义务使财富最大限度地增长吗?”[9]德沃金认为,作为个人,我们没有义务平等地关怀社会中的所有成员,但是,我们的政府,有普遍的责任与义务对社会中所有的成员给予同等的关怀与爱护。福利平等要求政府在分配时尽可能使公民的个人的福利大致相等,但是,这种要求在现实中很难满足。即使政府具有惊人的本领能够设计出一套理论与实践都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但由于公民个人的能力不同、见识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处理财富的手段不同,很快地,一些公民就会比另一些公民拥有更多的财富与福利,这样,政府的初衷也将得不到实现,政府不得不再次制订新的分配方案。但是政府的财产分配方案将永远无法跟上其变化,政府对其公民表示的平等关切将永远无法兑现。可见,在德沃金看来,将平等的关切立足于福利平等观上,根基是不扎实的。

(二)总体攻击

如果说在《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中,德沃金对福利平等观的否定还只是小试牛刀、点到为止,那么,在2000年出版的《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则展开了总体性攻击。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攻击,我们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德沃金的论证策略。

论证从对功利主义反击开始。功利主义兴起于19世纪的英国,边沁、密尔都有许多著名的论述,在早期,他们作为哲学激进论者,攻击少数特权阶层,“指责他们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的不公正特权”[10],这无疑是进步的。但是,在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尤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以来,根本问题已经发生了变化,许多激烈的、引起争论的政治问题都围绕着少数人的权利展开,如黑人的权利、同性恋的权利、残疾人的权利等,面对这些情况,功利主义者的回答模棱两可且含混不清。功利主义者提倡追求“最大多数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允许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弱小个体。这与当代重视“少数人权利”的潮流是不相符的。功利主义认为,如果说平等是政治社会的一大美德,那么说到底它只能是福利平等。“福利平等”这个概念至少从名称上就有一种吸引力,仿佛经济学家发明或者采用这个概念,恰恰是为了生活本身,符合“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的康德式道德原则。可是,功利主义试图平等待人的“理想”最容易落空,所谓的福利平等在很多情况下会把一部分人当成另外一部分人实现理想的手段。

由于“福利是指什么”存在着若干观点,因而“福利平等”也存在着若干种理论。德沃金把福利平等的理论分成两大类,第一类被他称为“福利即成功的理论”(success theories of welfare),第二类被他称为“感觉状态理论”(conscious-state theories)。德沃金把它们做了详细的划分,找出了这两大理论中相对应部分,如图2.1所示。

第一,德沃金区分出一种最宽泛、最不受限制、意义上的“福利即成功的理论”,这是一种无限制的成功平等理论,这种平等理论,应该满足每个人的政治偏好、涉他偏好和私人偏好。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政治偏好。政治偏好指的是有关共同体应当如何把各种物品、资源和机会分配给其他人的偏好,这些偏好可能是常见的、正式的政治理论。例如,物品应根据贡献或者劳动进行分配的理论,也可能是非正规的、根本算不上理论的那一类偏好,如许多人都有的一种偏好:希望他们喜欢或特别同情的人应得到比别人更多的东西。但事实会怎样呢?在一个人们对于“何为分配平等”见解不一且容易情绪化的现实社会中,对于任何分配,都会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更难做的是,官员如何了解到每个人的政治偏好呢?如果我们忽略实践中或偶然会发生的这些难题,假定存在着这样一个大体可以做到这种成功的平等社会:人们都坚持大体相同的政治理论,或是他们虽有分歧,但每个人基于政治原因而对一种方案的不满能够用他个人处境中的偏爱加以弥补,从而没有引起其太多的敌意要去捍卫他们所理解的别的平等。那么,这种分配理论在逻辑上将陷入悖论。为什么呢?偏执于自己的政治偏好的某人应该得到社会补偿,但是已经取得合法地位的平等观会认定这个人所偏好的平等观是错误的,从而不应该得到社会补偿。这样,我们就会得出结论:“只有当人们恰好持有的政治偏好不仅普遍而且正确时,无限制的成功平等观才是可以接受的,这当然意味着说到底它是一种空洞的理想。”[11]

图2.1 德沃金对于福利平等理论的分类

第二,将政治偏好排除之后,让我们来看一下涉他偏好与私人偏好。涉他偏好又可称为非私人偏好,私人偏好是指关于各种益品、机会、资源的偏好,这种偏好是偏好者个人想要的东西。涉他偏好是指非私人偏好,他们同某些事物而不是同他们自己或别人的生活和境遇有关。例如,有人非常渴望科学技术的进步,有人发自内心地极其盼望能在火星上找到生命,有人希望在他有生之年能有伟大的文学作品问世,有人希望某葡萄园的海岸不再继续受到海水的侵蚀。可以说,这些非私人偏好,都是一些很难实现的梦想,或是一些政府无论做什么也满足不了的梦想,何况,涉他偏好有时甚至会带有歧视性地要求黑人更少地享有资源与机会,政府为什么要满足这些不同的涉他偏好以实现这方面的福利平等呢?在这里,功利主义者也是自相矛盾的。按照功利主义的一贯平等待人主张,无论某人的涉他偏好是何等的古怪都应该给予补偿,但是补偿这种涉他偏好是否总是合理的呢?德沃金认为:“在任何非个人的偏好有资格纳入成功平等的计算以前,有必要做出这种重要的细致区分。”[12]而福利平等观在这方面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这样,限制的成功平等理论的可信度也是遭到质疑的。

第三,德沃金关于个人成功的平等观讨论是满足私人偏好分配资源的平等观。私人偏好是指那些涉及他们自己的经历和处境的偏好,该种平等观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相对成功的平等观,另一种是个人总体成功的平等观。前者指的是个人在实现那些自我设定的分立目标上的成功的问题。后者则认为,对个人成功与否的评价不应以相对机械的方式使自己的成就符合任何既定目标,而应根据其总体的人生抱负从整体上评估自己的人生以发现它所蕴含的价值。例如,某人不确定自己应当做艺术家还是做律师,但他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律师,但只能成为一个不错的艺术家,他有可能将这种考虑视为选择法律职业的一个决定性理由,这说明他很重视相对成功;在同样的条件下,另一个人宁愿成为不错的艺术家,而不是出类拔萃的律师,因为他觉得艺术比律师从事的任何事情都重要得多,这说明他重视总体成功。德沃金进而指出,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何谓成功”看法不同,对诸如身体健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等一些成功目标的重要性排序不同,因此在政治共同体中,个人相对成功平等观是无法真正实现的。同理,由于在政治共同体中每个公民个人的哲学信仰和价值判断以及评价标准是如此的不同,因而找不到一条能合理地衡量各方总体成功与否的检验标准来进行公平分配。可见,个人总体成功平等理论也是没有用处的。

概而言之,“福利即成功的平等观”是无法践行的,此种困境源自于在该种福利平等观中更多地要考虑人的主观感受,以至于无法确定一个标准的、公认的“公平份额”用来进行分配。

至于“感觉状态的福利平等观”(conscious-state theories),是指感觉状态的数量或者程度上的平等。德沃金认可用“享受”这个词来表示这种感觉状态。同样的道理,就像“福利即成功的平等观”一样,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其同样无法提供一个大家都相对认可的公平份额而归于失败。“福利即成功的平等观”和“感觉状态的福利平等观”都是从主观意义上进行讨论的,可以肯定的是:从较为客观的角度论证福利平等必须设定一个有关公平分配的独立的理论,而这正是福利平等观所不能自足的,是福利平等观的硬伤。德沃金建议引进“合理遗憾”的有关社会资源公平份额的独立的理论。在德沃金看来,人们对生活中未能做什么事情的“合理遗憾”越多,其生活的总体成功就越小,而人们对于自己没有得到他们有权得到的那份物质资源,是可以合理地表示遗憾的。在德沃金看来,总体成功的理论,如果不让类似于“合理遗憾”这种观点起作用,那它便与合理的分配平等理论无关。当然,“某种遗憾是否合理”也是需要一系列复杂的证明的。

总之,德沃金认为,“福利平等观并不像人们时常认为的那样,是个具有内洽性的或有吸引力的理想”[13],它有可能在面临实际困难时滑入泥坑,用勤快人的成果去奖励那些能够工作却游手好闲的人,这不仅侵犯了自由,而且损害了平等,这样的世界是相当荒唐的。它难以使我们建立对分配正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