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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逻辑
对心理的研究从大的范围可以分为两个水平,一种是从生理的水平研究,如现在的生理心理学;另一种就是从心理的水平研究,如感觉、知觉、行为、表象、记忆、想象、思维、感情、性格、能力、意志力等。从本质上讲这两种研究之间有密切的关联,但是它们所要面对的理论目标、方法和问题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对于一个心理学理论来讲,倾向于这两个理论水平中的一方,就可以判断这一理论倾向于还原还是概化。
新理论同时包含了还原和概化这两种理论解释的形式。在还原的水平上,我们认为大脑是由一系列功能/范畴组成的神经系统,各种功能/范畴间存在大量的神经联结。功能/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结组成了心理的大部分内容和过程。
在概化的水平上包含了很多方面,如感觉、知觉、性格、能力等,但是有一个比较特殊——思维。思维包含了逻辑思维和其他的思维形式。无论是逻辑思维还是其他的思维形式,其本质都是联结,只是有些联结具有重要的或特殊的意义,如逻辑思维中的因果关系等。在这里我们先不研究其他思维的形式,主要研究逻辑思维。在心理中除了思维,还有很多事实性的内容或事件,而这些其实是心理学研究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做的就是探索逻辑思维在这些心理性的内容或事件中所具有的功能意义,所以创造了一个新的概念——心理逻辑。
心理逻辑是指以逻辑规则和语言来组织心理内容和过程。
心理逻辑是由逻辑反射发展而来的,也是我们的功能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它的意义有以下三点:
(1)心理逻辑使心理内容(或事件)和逻辑思维统一起来。心理逻辑找到了心理学和逻辑学之间的关联,这对心理学和逻辑学都是有利的。
(2)我们可以有效地利用逻辑语言来分析心理和行为过程。
(3)大部分心理过程都可以使用逻辑语言这一有力工具进行预测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