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建筑识图基本知识
2.1 施工图的内容和用途
房屋是供人们生活、生产、工作、学习和娱乐的场所,与人们关系密切。将一幢拟建房屋的内外形状和大小,以及各部分的结构、构造、装饰、设备等内容,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用正投影方法,详细准确地画出的图样,称为“房屋建筑图”。它是用于指导施工的一套图纸,所以又称为施工图。一套完整的施工图,根据专业内容或作用不同,一般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及设备施工图等。
2.1.1 图纸目录
包括每张图纸的名称、内容、图号等,表示该工程由哪几个专业的图纸组成,以便查找。
2.1.2 设计总说明
内容一般应包括:施工图的设计依据;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规模和建筑面积;本项目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对应关系;室内、室外的用料说明,如砖、砂浆的强度等级;墙身防潮层、屋面、室内外装修等的构造做法;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有特殊要求的做法说明;门窗表。以上各项内容,对于简单的工程可分别在各专业图纸上写成文字说明。
2.1.3 建筑施工图
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构造详图,表示建筑物的内部布置情况。外部形状,以及装修、构造、施工要求等。
1.建筑总平面图
用水平投影法和相应的图例,在画有等高线或加上坐标方格网的地形图上,画出新建、拟建、原有和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图样称为总平面图。作为新建房屋定位、施工放线、布置施工现场的依据。建筑总平面图实例(选自《建筑实践教学与见习建筑师图
册》)如图1.2.1.1所示。
建筑总平面图包括以下内容。
(1)新建筑物:拟建房屋,用粗实线框表示,并在线框内,用数字表示建筑层数。(2)新建建筑物的定位:总平面图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新建建筑物的位置,通常是利用
原有建筑物、道路等来定位的。
(3)新建建筑物的室内外标高:我国把青岛市外的黄海海平面作为零点所测定的高度尺寸,称为绝对标高。在总平面图中,用绝对标高表示高度数值,单位为m。
(4)相邻有关建筑、拆除建筑的位置或范围:原有建筑用细实线框表示,并在线框内,用数字表示建筑层数。拟建建筑物用虚线表示。拆除建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并在其细实线上打叉。
图1.2.1.1 某住宅楼总平面图
(5)附近的地形地物,如等高线、道路、水沟、河流、池塘、土坡等。(6)指北针和风向频率玫瑰图。
(7)绿化规划、管道布置。
(8)道路(或铁路)和明沟等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终点的标高与坡向箭头。以上内容并不是在所有总平面图上都是必需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总平面图上的建筑物、道路、桥梁、管线、园林景观绿化等内容都应符合《总图制图
标准》(GB/T50103—2010)规定的图例,总平面图常用图例参见表1.2.1.1,如采用特
殊图例则应列出并说明。
表1.2.1.1
建筑总平面图常用图例
续表
2.建筑平面图
建筑平面图是建筑施工图的基本样图,它是假想用一水平的剖切面沿门窗洞位置将房屋剖切后,对剖切面以下部分所作的水平投影图。它反映出房屋的平面形状、大小和布置,墙、柱的位置、尺寸和材料,门窗的类型和位置等。
对于多层建筑,一般应每层有一个单独的平面图。但一般建筑常常是中间几层平面布置完全相同,这时就可以省掉几个平面图,只用一个平面图表示,这种平面图成为标准层平面图。
建筑施工图中的平面图一般有:底层平面图(表示第一层房间的布置、建筑入口、门厅及楼梯等)、标准层平面图(表示中间各层的布置)、顶层平面图(房屋最高层的平面布置图)以及屋顶平面图(即屋顶平面的水平投影,其比例尺一般比其他平面图小)。
建筑平面图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及其组成房间的名称、尺寸、定位轴线和墙壁厚等。(2)走廊、楼梯位置及尺寸。
(3)门窗位置、尺寸及编号。门的代号是 M,窗的代号是C。在代号后面写上编号,同一编号表示同一类型的门窗,如M-1;C-1。
(4)台阶、阳台、雨篷、散水的位置及细部尺寸。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位置尺寸。卫生器具、水池、台、橱、柜、隔断位置。电梯、楼梯位置及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及主要尺寸。
(5)室内地面的高度。
(6)首层地面上应画出剖面图的剖切位置线,以便与剖面图对照查阅。
以上所列内容,可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加以选择。建筑平面图实例如图1.2.1.2所示(选自《建筑实践教学与见习建筑师图册》)。
3.建筑立面图
建筑立面图是在与房屋立面相平行的投影面上所做得的正投影图,简称立面图。其中反映主要出入口或比较显著地反映出房屋外貌特征的那一面立面图,称为正立面图。其余的立面图相应地称为背立面图、侧立面图。通常也可按房屋朝向来命名,如南北立面图,东西立面图。
建筑立面图的图示内容有:
(1)建筑物两端及分段轴线编号。
(2)女儿墙顶、檐口、柱、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室外扶梯和消防梯、阳台、栏杆、台阶、踏步、花台、雨篷、线条、勒脚、洞口、门、窗、门头、雨水管、其他装饰构件和粉刷分格线示意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
(3)门窗可适当典型示范一些具体形式与分格。在平面图上表示不了的窗编号,应在立面图上标注。平、剖面未表示出来的窗台高度,应在立面图上分别注明。
(4)各部分构造、装饰节点详图索引、用料名称或符号。
以上所列内容,可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加以选择。建筑立面图实例如图1.2.1.3所示(选自《建筑实践教学与见习建筑师图册》)。
图1.2.1.2 某住宅楼平面图(局部)
4.建筑剖面图
假想用一个或多个垂直于外墙轴线的铅垂剖切面,将房屋剖开,所得的投影图,称为建筑剖面图,简称剖面图。剖面图用以表示房屋内部的结构或构造形式、分层情况和各部位的联系、材料及其高度等,是与平、立面图相互配合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图样之一。建筑剖面图实例如图1.2.1.4所示(选自《建筑实践教学与见习建筑师图册》)。
剖面图包括以下内容。
(1)表示墙、柱及其定位轴线。
(2)表示室内底层地面、地坑、地沟、各层楼面、顶棚,屋顶(包括檐口、女儿墙,隔热层或保温层、天窗、烟囱、水池等)、门、窗、楼梯、阳台、雨篷、留洞、墙裙、踢脚板、防潮层、室外地面、散水、排水沟及其他装修等剖切到或能见到的内容。
(3)标出各部位完成面的标高和高度方向尺寸。
图1.2.1.3 某住宅楼立面图
标高内容:室内外地面、各层楼面与楼梯平台、檐口或女儿墙顶面、高出屋面的水池顶面、烟囱顶面、楼梯间顶面、电梯间顶面等处的标高。
高度尺寸内容:外部高度尺寸包括门、窗洞口(包括洞口上部和窗台)高度,层间高度及总高度(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女儿墙顶)。有时,后两部分尺寸可不标注;内部高度尺寸包括地坑深度和隔断、搁板、平台、墙裙及室内门、窗等的高度。
注写标高及尺寸时,注意与立面图和平面图相一致。
(4)表示楼、地面各层构造,一般可用引出线说明。引出线指向所说明的部位,并按其构造的层次顺序,逐层加以文字说明。若另画有详图,在剖面图中可用索引符号引出说明。
(5)表示需画详图之处的索引符号。
剖面图的数量是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实际需要而决定的。剖切面一般横向,即平行于侧面,必要时也可纵向,即平行于正面。其位置应选择在能反映出房屋内部构造比较复杂与典型的部位,并应通过门窗洞的位置。若为多层房屋,应选择在楼梯间或层高不同、层数不同的部位。剖面图的图名应与平面图上所标注剖切符号的编号一致,例如1—
图1.2.1.4 某住宅楼剖面图
1剖面图、2—2剖面图等。
剖面图中的断面,其材料图例与粉刷面层和楼、地面面层线的表示原则及方法,与平面图的处理相同。
5.建筑详图
建筑详图是建筑细部的施工图,是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的补充。因为立面
图、平面图、剖面图的比例尺较小,建筑物上许多细部构造无法表示清楚,根据施工需要,必须另外绘制比例尺较大的图样才能表达清楚。建筑详图包括:
(1)表示局部构造的详图,如外墙身详图、楼梯详图(图1.2.1.5)、阳台详图等。(2)表示房屋设备的详图,如卫生间、厨房、实验室内设备的位置及构造等。
(3)表示房屋特殊装修部位的详图,如吊顶、花饰等。
图1.2.1.5 楼梯节点详图
2.1.4 结构施工图
包括结构平面布置图和各构件的结构详图,表示承重结构的布置情况、构件类型、尺寸大小及构造做法等。
2.1.5 设备施工图
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和详图。表示上下水及暖气管道管线布置,卫生设备及通风设备等的布置,电气线路的走向和安装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