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域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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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尾

『“我又听出害怕了。”施耐德抬起头,凝视着阿巴斯。

“当作为龙王的自己苏醒的时候,作为人类的自己其实是死掉了,对吧?可作为龙王的自己却不会可怜作为人类的自己。如果我真的是龙王,那么现在的这个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阿巴斯笑笑。』

这场和施耐德教授的对话对于阿巴斯而言就像是昨天才发生一样,教授说得没错,他阿巴斯不是什么“豪迈的勇者”心里坦荡荡没有一丝阴霾,他也有畏惧的一面,无法遗忘的事情,时刻都让他自己饱受折磨。

那是一场大火,整间老房子都在熊熊燃烧。

房子里有个男孩,不断地反复下楼上楼,脸上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害怕和畏惧逐渐变成慌张与疯狂。

他在跑,拼了命地跑,可他不是要逃离而是要去救一个人,救一个被自己出卖了的老人。

这里是中东某处战乱的边远小镇,在阿巴斯的记忆里,他就是这里的孤儿,整天跟在一群流浪儿的后面靠抢钱财和食物维生,这是他的7个“兄弟”。在这些兄弟中间,阿巴斯是最机灵的那一个,所以每次团队盯上了目标,都是由阿巴斯去把对方引到偏僻的地方,然后7个兄弟再出现抢走对方身上值钱的东西。

因为都是小孩子的缘故,再加上吃不饱穿不暖,所以就算扮上了凶狠的样子拿着刀,也很难和成年人搏斗,所以他们的目标通常都是老人,那种看起来出手阔绰的老东西,打也打不过追也追不上他们。他们会把老人洗劫一空然后迅速逃离,像一群捕食衰老羚羊的幼狼。

至于一个老人在这战乱不堪的中东失去了全部身家会有什么下场,阿巴斯总会克制自己接着往下想,当他们离开时,那些灰头土脸的老人的眼神就像一簇火焰,哪怕他转过头或者闭上眼,都会穿透他的身体灼烧那颗躲在干瘦胸膛里幼小的心灵。

是的,他不敢想也不敢看。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他遇见院长。

院长是位和蔼慈祥的孤寡老人,膝下没有子嗣,听说他是位退伍士兵,年轻时有过一对儿女,但是儿女们成年后相继死去,这让老人悲痛万分。万念俱灰之下,老人选择回到家乡的僻远小镇,在镇上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由于儿女的死亡,老人获赔了数额不小的保险金,这些保险金有一部分被老人拿来修缮旧屋,也有部分捐给了慈善机构。

老人虽然富有却很孤独,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房子里都寂寞地让人抓狂,只有听着外面街道上孩子们热闹的叫吵声,老人才能获得片刻的宁静。这时候老人通常会服用一片安眠药,好让自己沉沉睡去。

某天清晨,老人从阳光里醒来,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收养了很多孩子,孩子们手拉手在他身边唱歌跳舞。真是美好的梦,老人这样想到,他决定了,他要建一所孤儿院。

而正是这天,老人去镇上购买家具和柴米油盐,他总是一口价,面带笑容出手阔绰,每个帮他搬运家具的工人都得到了丰厚的小费,这样的举动受到了工人们的感谢和夸赞,但同时也让一群孩子闻声而来。

阿巴斯依然是照例第一个上去和老人攀谈的男孩,他说他的家人遇到了麻烦,恳请老人给予他一些帮助。老人当然不会拒绝,当即从口袋里掏出了许多零钱,在阿巴斯炙热的眼神中放到了他脏兮兮的掌心里。于是阿巴斯对着老人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并邀请老人去他家里坐坐,说他的父母一定会很欢迎老人的到来。

这时,男孩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阿巴斯已经两天没有吃过像样的饭了,他实在是饿极了。老人上下摸了摸,从口袋里找出了一袋开封了的奶酪球,原本这些是他为了中和安眠药的苦味才吃的甜点,却成了阿巴斯狼吞虎咽的一顿大餐。

原本阿巴斯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因为他已经拿到了很多钱,这些钱够一个成人医治不算严重的伤病,也足够一个孩子解决数十天的温饱。但没想到老人爽快地答应了去他家的提议,并准备带些见面礼送给即将拜访的那个家庭。

于是阿巴斯带着老人朝偏僻的小镇角落走去,路过一处浅浅的水泊时,或许正常孩子的反应是跳过去或者踩一脚,但他默默地绕开了。

老人注意到了这个异常,他这才发现已经入冬的季节里,男孩还穿着一双露出脚趾的靴子,也许是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场里捡来的缘故,靴子的尺码比男孩的脚掌大了一圈,显得格外幽默。老人让阿巴斯在原地等着,很快他就会回来。

望着对方离去的身影,阿巴斯站在原地,默默地祈祷老人是发觉出了异常然后找机会离开不会回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受够了这样的生活,他的所作所为一直都在煎熬他自己。而现在他终于有了很多钱,为什么不买张车票离开这里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

但是这样做的话就再也见不到他那些同伴了,数不清的日夜里,他们相依为命,虽然偶尔会因为分赃出现摩擦,可阿巴斯很珍惜这点温暖,他觉得这点温暖能及拥有家人那种温暖的万分之一。

就在男孩天人交战的时候,老人赶了回来,杵着拐杖气喘吁吁。

“孩子,希望我没有让你等得太过着急。”

老人从背后拿出一双精致小巧的鞋子,内里还缝着柔软的绒毛。有了它,想来整个冬天也不会那么难熬。

“这是,给我的吗?”阿巴斯问,因为老人已经把鞋子交到了他的手里,就和那一大把的零钱一样。

老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微笑着揉了揉男孩的头说:“善良的男孩,你的爸爸妈妈肯定以你为荣,让我们去见见他们吧,希望他们也没有等得太久。”

阿巴斯攥紧了口袋里的零钱,另一只手里提着新鞋,男孩像是一棵生了根的小树,哪怕老人牵着他,他也倔强地不动。

后来,老人从阿巴斯的口中得知了真相,在好一阵沉默后,老人并没有责怪他,也没有收回送给他的礼物,而是让阿巴斯继续带着他走,去找他的兄弟们。很快老人便见到了7个男孩,男孩们赤条条地站在巷子的阴影里,有的拿着生锈的小刀,有的握着削出尖头的树枝,还有的握着石头。

只有阿巴斯站在老人身边,毫无疑问,这是场孩子和老人之间的战争。

战斗一触即发,甚至没有多余的废话,男孩们连老人的拐杖都摸不着就被三下五除二地打倒在地。

关于这场战斗,阿巴斯已经没有多少印象了,只记得最后让人出乎意料的是老人并没有追究他们欺骗的事实,反而邀请他们住进自己即将对外开放的孤儿院。

孩子们都呆呆地愣在原地好久,直到午后的阳光明媚刺眼,阴影把他们丢下暴露在了阳光里。

“听上去是个互相救赎的故事对吧?”有人嘶哑地笑。

阿巴斯睁开了眼,他没有龙化,眼前不再是大雨,也没有人站在雨中握着刀死死地盯着他。

他面前只有火焰,吞噬了整栋老房子的滔天火焰,这是他多年以来一直重复着的梦。梦里他是个无法前进也无法逃脱的男孩,火焰在他脚下,院长倒在了长廊的尽头,他前进长廊也跟着前进,他后退长廊也跟着后退,永远都无法更进一步。就像现实中发生的那样,他把院长只告诉他一个人的金条秘密告诉了其他兄弟,其他兄弟起了歹念将老人杀死,而他在一开始因为懦弱而逃跑,后来醒悟老人对他的爱,疯狂跑回孤儿院想要救出老人,但可惜一切都结束了。

“‘你救赎我,我救赎你。’多么美好啊!是这些温馨造就了你吗?”那人说问,却听不清他的声音从哪里传来,回音不断,仿佛四周只有那栋燃烧的老房子。

“他们说你是高尚的、自律的、克制的阿巴斯。你好像天生就带着一个光环,能反弹掉一切负面的东西,即使是愤怒这种说不清善恶的情绪也无法沾染你。听起来并不是那么令人愉悦的童年,那般混乱的地方,却成就出了你这样高尚如贵族的年轻人。”

“你实在是完美无瑕,但你的故事却漏洞百出。”

“你发誓要烧死那7个凶手复仇,但结果呢?”那个人继续说。“结果就是一直寻找无果。”

阿巴斯默默地看着大火,火焰在他眼睛里燃烧,从赤红色缓慢变成了黯黑色。

丝丝缕缕的黯黑色火焰如墨水般汇聚成一个人形,他的面孔渐渐变得清晰,碧绿的瞳孔、漂亮髭须,带着神秘的异域风情,像波斯猫,但更像林中独行的猛虎。

贝希摩斯,另一个阿卜杜拉·阿巴斯!

下一刻,七张让阿巴斯永远都无法忘记的人脸在贝希摩斯的脸上来回切换,宛如出错的程序BUG一般抽搐起来,每一张脸都让阿巴斯记忆犹新,那是他童年时的7个兄弟,也是杀死院长的7个凶手,他们或冷漠或惶恐或贪婪,却都嘴角噙着微笑。

“你救赎我,我救赎你。”贝希摩斯说。

阿巴斯愤怒地嘶吼,他开始奔跑,想要扑上去将这个自己撕碎、烧死!但刹那间他又回到了那个梦里,长廊如镜子迷宫一样无休止地曲折,建筑在火焰里尖叫扭曲,两个楼层间似乎隔了无尽的距离。永远无法前进也永远无法逃跑,他发誓要烧死的那7个凶手也永远无法找到。

他看着院长倒在血泊里,而自己手上拿着餐刀。就像神话里的俄狄浦斯,犯下弑父娶母的大错,却毫不自知地坐在王位上接受人民的爱戴和尊敬。

黯黑色的火焰豁然膨胀,遮盖了天幕,从中撑出巨大的膜翼,地面开裂窜出火焰,这里简直沦为了地狱,磅礴的威严从天而降,那种源自于血脉深处的恐惧让属于祂的每个子民都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臣服跪拜。

阿巴斯目眦尽裂,口中不断喷出鲜血,狮虎般的后背隆起,浑身骨骼爆出一串淸脆的响声,数不清的火焰像黑色的触手死死地缠住了他和贝希摩斯的四肢,要把他们拖往深渊中。

“我们都输了。”贝希摩斯仿佛接受了这样的命运。

同样即将坠入深渊的阿巴斯,身上的骨骼一处接着一处地开裂,肌肉也都绷断,黑色的火焰点燃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

可这个男人却用干枯如焦炭的双腿挣脱了深渊,暴怒着跃入了空中。

他终于迈出了那一步,在这重复了千百遍的梦里至关重要的一步。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哪怕这是在他的内心世界里,痛苦分毫不差地连接着现实世界,只要他在这里死亡,那活着的人就不再是阿巴斯。

“不!输的人是你!”阿巴斯咆哮。他浑身流淌着刺眼的雷电,瞳孔已经不是赤金色,电光的炽白色压过了金色。

周遭的空间都被高度电离,再也没有长廊和火焰能束缚住他了,雷霆在他手里汇聚如同握住了万钧的刀剑,因陀罗之怒通天彻地,此时此刻的他才是真正的猛虎!雷霆自上而下骤然洞穿了贝希摩斯整个身躯,如刀回鞘如剑归匣。

黑焰几乎在瞬间就把贝希摩斯焚成灰烬,但贝希摩斯最后的神情是难以置信。他带出了那枚鳞片,这样的结局他必然无法逃脱,只不过他没有想到阿巴斯还能做出这样的还击。

灼眼的电弧击穿火焰消失在深渊中,做完这些,阿巴斯再也没有任何力气,瘫倒在地任由火焰缠绕住他的身躯,围绕着他的明亮电弧也慢慢黯淡,数不清的裂痕从脖颈攀上了他的脸颊。

雷霆化作的刀剑逐渐在他手中消散,他用力握了握掌心,像是想要验证自己是否真的握住过那把餐刀,却发现这样只是加快了灵魂的破碎。

他放弃了挣扎,转而把疲惫的心神投入到回忆里。

听说人在死前会有一生的走马灯,会想起亲人、爱人和朋友。但阿巴斯苦苦思索,脑海里也仅仅只是闪过了恺撒·加图索的面孔和那个形单影只的小女孩。

不知道雪怎么样了,如果能有意识的话,自己肯定会去找她吧?但愿真主保佑这个可怜的孩子。

阿巴斯没有半点从北极离开后的记忆,他的意识像是陷入了沉睡,而他现在才终于明白,原来所有他记不清的时间段里都被另一个他掌控了起来。

他就是那个学院一直在苦苦寻找的龙王。

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朋友寥寥无几,连童年也不知真假,他符合龙王潜藏在人类族群中的一切标准。短暂的人生中,他在记忆的沙池里挖掘,却发现沙池的深度仅仅过了他的膝盖,每一颗沙砾都充满了罪过和自我欺骗,他就是在这样的蒙蔽中自诩高尚,兢兢业业。想到这里连他自己都有点可怜起了自己。

走马灯转得越来越快,老房子燃着的黑色火焰也越来越盛大。到了最后时刻,阿巴斯的意识开始模糊,他记起了当初和恺撒说过的那段话。

“其实我也很想加入那个乐队,哪怕只是和大家玩点什么。”阿巴斯说,“不然我就只能一个人默默地等到演出结束,有些孤单。”

“你会是那种害怕孤单的人么?”面前的金发贵公子揶揄着说。

阿卜杜拉·阿巴斯怎么可能会害怕孤单呢?他是武士,是猛虎,是战场的主宰。对于这种人来说,孤单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气息。

“习惯了而已。”阿巴斯笑笑。

恺撒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习惯孤单的人未必会钟情孤单,就像时常喧闹的人也未必会有多么喜欢喧闹,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

走马灯的速度变得缓慢,宛如失去了向心力的陀螺,摇摆着不肯罢休。这一生所有和他有过交集的人都在阿巴斯眼前消失,金发贵公子的身影也不例外。

“为了我们的友谊,”恺撒握着高脚杯会心一笑,“Cheers!”

“好像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啊。”阿巴斯无奈地笑,他使出全力举起一只布满裂纹的手,记忆回到当初和恺撒碰杯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杯中摇晃着的红葡萄酒液,那瑰丽的光芒飘渺又梦幻,在他记忆深处里闪烁。

然而清脆的声音响起,不是酒杯的磕碰声,而是手臂的破碎声,一寸寸的皮肤如同摔碎的瓷器那样节节崩碎。

深渊彻底将他湮没,老房子也在此刻塌陷成了废墟,这场燃烧了数十年的大火终于熄灭了。

“那好吧,再见,我的朋友。”

没什么好遗憾的,原来自己真的是头龙,所有人都没有猜错,连他自己也没有。

就像他自己说得那样。你对未知的命运隐隐有了猜测,没有童年,没有过去,也找不到自己存在的证明。你很清楚,如果学院里藏了龙王,那你就是嫌疑最大的人其中之一。

因为每个人都需要自己存在的证明,这个证明可以是你的父母、你的朋友或者是你的爱人,他们需要你,所以你就存在了。如果没有人需要你,你就不存在。

只可惜再也喝不上那么好的酒,再也吃不到奶酪球了。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么?

他想起了楞严经中的那句话,世尊为弟子阿难解惑,阿难很聪明,但聪明人有了执念,佛陀也很难办,于是世尊就说:“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就是在说,你心不诚。

是啊……他连自己都没有认清,怎么看得清这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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