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权力的研究
1.国外研究综述
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是最早定义权力的思想家。罗素认为,人有渴望权力的冲动,人类与动物不同,他们有无限的欲望,在人类无限的欲望中,居首位的是权力欲望和荣誉欲望。他进而把权力定义为人类有意识去努力的产物,并且认为权力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概念,“如果甲方获得许多有意的结果,而乙方却很少,那么甲方就比乙方更有权力”。罗素提出的权力概念首次涉及权力的双方,并且从甲乙双方的比较中得出权力的大小。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权力的认识进一步接近权力的内核。他把权力界定为:“权力意味着行为体在社会关系中居于这样一种地位的可能性,即哪怕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不管这种可能性是建立在何种基础之上。”韦伯的权力概念明确地指出了权力的强制性,把权力视为一种支配关系。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Robert A. Dahl)把权力更精练地定义为:“A对B有权力即意味着A能让B做他本不愿意做的事。”这一权力概念明确地指出了权力的强制性和关系性,即权力是一种迫使他者改变的强制力,并且权力是由施受双方共同形成的关系。
虽然权力的概念不断发展,但是不同学者对权力的概念界定仍然莫衷一是。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和亚伯拉罕·卡普兰(Abraham Kaplan)说,“权力可能是整个政治科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但是权力却“一直是人人使用而无须适当定义的字眼”。所以,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不得不感叹道:“有关权力的定义如此之多,这是令政治学家感到尴尬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可能把权力界定为一个唯一的概念,而只能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它。
如上所述,权力的概念存在很大的模糊性,这种模糊性归根结底在于对权力是一种资源还是一种运用方式的争论。首先,从资源视角来看,权力等同于实力,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可供利用的资源的多少。这在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国际政治学家、现实主义理论的鼻祖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把权力定义为“人控制他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权力”。并且,他在《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中明确将国家权力的要素归结为9个方面:地理、自然资源、工业能力、战备、人口、民族性格、国民士气、外交的素质和政府的素质。新现实主义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古典现实主义的理论,并引入了结构分析的方法。他们认为,实力分布决定国际体系的结构,这将“资源即权力”的观点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作为新现实主义代表的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N. Waltz,又译为华尔兹)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取决于单元能力的分配。国家在自助系统中运用综合实力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它们的地位取决于它们在以下所有方面的得分:人口、领土、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政治稳定及能力”。从资源角度来看待,权力是现实的、具体的、可测量的。
然而,权力的悖论却是“具有丰富实力禀赋的国家,并不总能得到其想要的结果”,就像拿了一手好牌的人并不一定成为游戏的赢家一样。因此,权力研究的运用视角或“关系”视角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拉斯韦尔和卡普兰在1950年出版的《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Power and Society: A Framework for Political Inquiry )一书标志着权力研究从“权力即资源”(power-as-resources)路径到“关系权力”(relational power)路径的转向。正如前文提到的,达尔是从关系角度来认识权力的,他对权力的概念界定得到了西方学界的广泛认可。关系性权力概念的发展也经历了几个阶段。首先,达尔的经典权力定义被视为权力的第一面,他把权力视为迫使他者行为改变的强制力;彼得·巴克拉克(Peter Bachrach)和莫顿·巴拉茨(Morton Baratz)的权力观被视为权力的第二面,他们探讨通过社会价值和政治制度限制议事日程;史蒂文·勒克斯(Steven Luckes)的权力观是权力的第三面,他提出思想和信念同样有助于塑造他人的最初偏好;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待权力并提出权力的第四面,认为我们所有的政治、经济、法律和宗教活动都根植于由权力关系造就的各种规则和语境控制的社会关系中。综合以上概念内涵的演变发展,奈总结了关系性权力的三个方面:命令其改变(commanding change)、控制议事日程(controlling agendas)、塑造偏好(establishing preferences)(见表1-1)。无独有偶,费利克斯·巴朗斯科特(Felix Berenskoetter)也给出了关系性权力的三个维度:赢得战争(winning conflicts)、限定选择(limiting alternatives)、塑造标准(shaping normality)。
表1-1 关系性权力的三个方面
资料来源:Nye J S Jr. The Future of Power[M]. New York:Public Affairs,2011:14.
当然,也有学者把资源和关系两个维度结合起来审视权力。在有些学者看来,“权力是一种相对性的实力,它通过提供或撤回资源,或者实施惩罚的方式改变其他行为体”。这种定义就是把权力看作一种运用资源的能力。所以,把资源和关系两个视角整合起来看待权力或许更加全面,即“既把权力视为国家实力和禀赋的集合,又把权力作为发挥影响力的一个过程”。
在基欧汉和奈看来,权力既可以是一种实力——权力主体迫使其客体做他原本不会去做的事情的能力,也可以是一种对结果的控制力。奈另辟蹊径,从硬权力和软权力的角度来区分权力。他最早在《美国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迁》(Bound to Lea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一书中提出硬权力和软权力的分类。他认为,命令性权力(command power)是基于诱导(inducements)或威胁(threats),与军事和经济力量这些有形资源相关联;同化性权力(co-optive power)则是基于吸引(attraction)或者通过设置政治议程塑造他者的偏好(shape preferences),与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相关联。也就是说,奈认为有形的硬的资源产生硬权力,无形的软的资源产生软权力。当然,奈这种由权力资源推断权力行为的做法是武断的,因为有形的硬的资源也可以用作软权力,如经济援助,无形的软的资源也可以产生硬权力,如颜色革命。所以,他在之后的《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Soft Power: 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一书中又明确指出,这种对应关系并非绝对的。
虽然上述观点有不合理之处,但是奈的贡献在于,他首先搭建了 “资源”和“行为”(也即本书所指的“运用”)之间的桥梁,而不是像先前认识权力的两种维度一样泾渭分明。以此为基点,我们试图解开资源与行为之间的错综关系:是特定的资源产生特定的行为,还是一种资源可以有多种运用方式,由此产生多种行为?奈对自己的观点也在不断地更新和修正,他在《权力的未来》(The Future of Power )一书中指出,“像‘军事权力’和‘经济权力’这些概念都是资源和行为的混合体”。谈到军事权力和经济权力时,他指出,军事资源和经济资源既能够产生硬权力,也能够产生软权力。
2. 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专门研究权力这一议题的比较少,所以李少军说,“探讨‘软权力’的文章不少,但直接辨析‘权力’概念的却几乎没有”。国内学者对权力的研究大多采用西方学者的概念,沿用西方的研究路径。国内国际关系的教材,如倪世雄等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李少军的《国际政治学概论》、陈岳的《国际政治学概论》、王逸舟的《国际政治概论》等,都涉及对权力的研究。除此之外,国内其他关于权力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探寻权力的概念,如周丕启、张晓明的《国际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封永平的《国际政治权力的变迁》都梳理了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权力概念,并将这些概念归结为,权力是一种工具、目标、关系、资源等;另一类研究试图把权力从内容上进行分类,如李少军的《国际政治中的权力是什么?》一文从政治与非政治、硬权力与软权力、手段与目的、客观与主观四个方面来区分权力,丁韶彬在《国际政治中弱者的权力》一文中把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分为四类:硬权力与软权力,结构性权力与联系性权力,强制性权力、制度性权力、结构性权力和生产性权力,结构性权力和行为权力。
正如李少军所说,国内学者对软权力的研究要远远多于对权力的研究。我们在对权力的研究做文献综述时,也绕不开软权力这个概念。国内最早开始关注软权力的学者可以追溯到王沪宁。1993年,他发表题为《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权力》的论文,介绍了奈的软权力思想,并把文化作为权力的“软体”部分进行认识。1997年,庞中英发表《国际关系中的软力量及其它:评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的〈注定领导〉》,文章评价了奈的《美国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迁》中提出的软权力思想,并建议中国建设适应时代的软力量。进入21世纪,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对软权力的研究呈井喷式发展。这些研究主要涉及软权力的翻译、内涵、来源、特征,以及对软权力的批判等。从属性上看,软权力包含于权力之中,软权力研究对本书的权力分类提供了帮助,也为本书提出吸引性经济权力概念提供了启发。
上述研究梳理和总结了权力的概念,并对权力进行分类归纳,但是这些仍然不够,因为它们仍然没有触碰权力的内核,即权力到底是什么。总结上述国内外研究的现状,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如何把这些纷繁复杂的概念清晰地整合在一个系统内;第二,如何更全面地认识权力。这里的“全面”是指,权力的资源和运用方式之间如何搭配组合,军事、经济等硬资源能否产生软权力(对此,奈已经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文化、价值观等软资源能否产生硬权力。笔者和陈志敏教授合写的论文《权力的资源与运用:兼论中国外交的权力战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该文从资源和运用两个维度认识权力,并将其置于坐标系中,横轴表示资源,纵轴表示运用,分别对应组合,最终产生了四种权力形式,即软性软权力、软性硬权力、硬性硬权力、硬性软权力。也就是说,一方面,资源的性质有软硬之分;另一方面,权力的运用方式也有软硬之分。硬资源既可以产生硬权力又可以产生软权力,软资源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