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卫所军、客兵与乡兵
正德七年,一伙“贼寇”流窜到长江中下游,南直隶的官员们惊讶地发现操江军队竟然毫无作用。[1]史载霸州人刘六及其弟刘七,和齐彦明“寇齐鲁间,转掠河南襄阳,所过屠城破邑,杀抚臣,遂率众浮江东下,泊狼山,欲自通泰登岸还山东”。其时“总漕尚书张缙督兵扼淮口”,他们“不敢渡”,“乃自通州溯流至九江,又下南京,往返者三。操江兵愕眙无敢近,而兵(部)侍郎陆完调沿边诸镇健卒讨之,尾贼行驻福山,隔江而陈。仅移檄往来,通州城危甚”。[2]最后,刘氏兄弟“与其党韩三等谋,复自海门而上,溯流过采石,泊芜湖之月子湖。贼凡三过南京,往来如入无人之境”。刘六、刘七等居然能旁若无人地在长江上往返三次经过南京,而“操江不敢逼”,[3]操江的军士“无敢近”,“镇江官军御之,败绩”,[4]“尚书张缙檄高邮判官梅本以兵五百戍泰兴,贼猝至,本战死,官吏皆奔窜。主簿黄连独率民兵斩其酋,穷追至大桥,亦死之”。[5]战死的是率领民兵作战的通判和主簿,而真正的卫所军队指挥官却“退避”,兵部侍郎、都御史陆完虽然追击并“斩退避指挥程鹏、刘七、庞文宣等”,但“仅移檄往来”,置通州于险境。最后,幸好“忽夜半海飓风大作,贼舟覆,溺死无算。完遣裨将袭其余党,尽歼之,以捷闻。遂奏凯献俘,勒碑铭狼山上。州人恧焉”。[6]在一个王朝的鼎盛时期,堂堂京畿地区,只有“舟三十余、众六七百人”[7]的一伙贼寇,便能引发一片混乱,朝廷最后还是因为飓风才取得“胜利”,讽刺之余,多少令人匪夷所思。
更夸张而典型的一个例子出现在嘉靖倭乱时期。三十四年七月,有一伙“高埠逃倭”从杭州向西劫掠,“沿途伤亡,至严州淳安县,仅六十余人”。趁着浙兵松懈,这六十余人的残寇“由濠岭盘山突入歙县黄柏源口”,于是进入南直隶地界。结果,
徽州府守隘官民兵壮五百余人见贼悉奔溃,贼遂流劫绩溪,至旌德,典使蔡尧佐率兵千余御之,不克。贼遂叩县南门,纵火屠掠。过泾县,知县丘时庸引兵追击,于埤塘败绩,贼乃趋南陵。县丞莫逞以三百人守分界山,见贼悉奔窜,贼遂入县城,纵火焚居民房屋。于是,建阳卫指挥缪印、当涂县丞郭映郊、芜湖县丞陈一道、太平府知事郭樟各承檄以兵来援,与贼遇于县东门。印等引弓射之,贼悉手接其矢,诸军相顾愕眙,遂俱溃。一道所率皆芜湖骁健,乃麾众独进,为贼所杀。一道义男子义横身□贼刃,亦死。[8]
接着贼寇“流劫至芜湖,纵火烧南岸,突渡北岸入市”,此时“各商民义勇登屋,以瓦石灰罐击之,贼多伤者,遂奔去。各商兵下屋,生缚二倭,斩首十级。贼趋太平府”。与“商民义勇”的英勇相比,军队的作战能力再次显弱。
是时,操江都御史褒善驻太平,遣千户曾等督乡兵义勇、杀虎手等兵御之于马厂,大败。贼遂进逼府城,城中人断河桥防守,贼引而东犯。江宁镇指挥朱襄、蒋升率众迎拒,不能御。襄战死,升被创堕马,官兵死者三百余人。贼遂直趋南京,其酋衣红乘马张黄盖,整众犯大安德门。我兵自城上以火铳击之,贼沿外城小安德门、夹冈等门往来窥觇。会城中获其所遣谍者,贼乃引众由铺岗趋秣陵关而去。[9]
倭自南京至秣陵关,应天推官罗节卿、指挥徐承宗率兵千人守关,望风奔溃。贼遂过关至溧水县。杨林桥典史林文景率兵迎遇,不能御。署县县丞赵珠臣弃城走。贼遂由小北门入城,宴饮民家,信宿乃去。[10]
后来他们又“流劫溧水、溧阳,趋宜兴、无锡,一昼夜奔一百八十里,至浒墅关”,又经过苏松巡抚曹邦辅檄佥事董邦政等围剿,方被歼灭。“此贼自绍兴高埠奔窜,不过六七十人,流劫杭、严、徽、宁、太平,至犯留都,经行数千里,杀戮及战伤无虑四五千人,凡杀一御史、一县丞、二指挥、二把总,入二县,历八十余日始灭。”[11]明代的整体防御情况,若凭这个例子,则几乎可以完全否定——其防守和作战的力量,从卫所军队到民壮、乡兵、义勇,无论从调动、协调还是作战看都显然无法抵抗倭寇的挑战。为何会发生这种事,明代防御的问题在哪里,防御是如何进行的?或者说,防御体系是如何构建的?这就是这两个例子给我们提出的问题,也是本书思考的起点。
《明实录》的这几段记录都是以往研究所常用的“大路货”,但仍有许多有意义的细节未被充分重视。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追击贼寇的是作为“芜湖骁健”的民兵,虽未取得胜利,但相比一触“俱溃”的卫所军队则显然英勇。其次,率领这些健勇的县丞陈一道所带的私人武装也是民兵,而在第一波作战过程中,除了建阳卫指挥外,其余的典史、知县、县丞、府知事全部为行政系统官员,所统率者皆为“民兵”。再次,操江御史所调动者为军队系统的千户和行政系统的民兵。明代这两个系统的相关问题以及军、兵分野将在第二章详述,本章要陈述的,是在遭受如此大的震动京畿的事件后,明廷如何调整军事力量以应对危机,即卫所军、客兵与乡兵的问题。
如上所述,剧烈动乱及其反映出的脆弱防御,对时人必然有很大震撼。应天巡抚侯位“溯往昔”,“自弘治以上,未闻江海寇警若是烈也”。[12]嘉靖时期的防御真正成为一个问题。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巡抚和操江都御史的职权范围渐渐厘清,募兵也进一步展开,整体性的防御体系都得到了强化。由于整体上募兵制度的兴起以及其后兵制的走向,“兵”与“军”已变得难分难解,至少在军队构成及来源上不易分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世军、募兵和民兵的界限由此模糊而无法辨识。以统辖权力为依据,府、州、县无法统辖到巡抚、总兵所募之“兵”,故这种判定可以成为划分本书所指军队和民兵的标准,即军队系统和行政系统各自管辖的武装力量。另一方面,由于兵制整体趋势的变化沿着募兵这一线发展,在军队系统内世军和募兵的属性亦要区分。
募兵的任务一般落到兵备道一级,而兵备道主要统辖者亦为“兵”,虽然在“整饬”的兵权授予下其也能统辖卫所军。兵备道任环最初接到督抚的任务时便没有任何“兵”,而是靠着自己招募和训练,取得了骄人战绩。
岁癸丑,倭寇由越入吴,首尾太仓,攻劫焚杀,势张甚。属久安备弛,屯卫将士望风奔北。而民且不习金革,督抚檄公御焉。公募民为兵,拊循教练,与同甘苦,用以击贼,必身先之。或一日数十战,或连月不解甲,若黄浦,若华桥,若宝山,若大洋,若太仓,若阴沙,若白沙,若南沙,若福山,若前马,若胜墩,诸大捷皆深捣贼垒,远涉鲸波。[13]
兵备道的职能扩张也反映了民兵的兴起。扬州府如皋县的苏愚,“兵备兴泉”之时,“愤土兵废弛,严团练之法,以客兵处临漳、德济之冲,令其防守。会倭犯崇武,土兵遏其锋,客兵邀其后,不遗一矢,擒斩二百余”。[14]苏愚团练的土兵和一并指挥的客兵,都是民兵,由于统驭及战术安排得法,作战功绩显著。
本章讨论的卫所军和各类“兵”,系以来源为依据,兼以其职能和统辖归属,依据所强调重心的不同划分讨论。“卫所军与民兵”强调其来源与统辖归属,其职能重心差异为“布防与追剿”。“客兵与乡兵”“募兵”强调其来源,尽管其职能和统辖归属也会有相应不同。卫所军与民兵、客兵与乡兵都可以是募兵,尽管他们也可以来自世袭和佥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