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说乱世书写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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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悲惨的乱世图景

乱世期间,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体,不论是王公大臣还是黎民百姓,都难逃战乱的洗劫。家国灭亡、生灵涂炭、妻离子散是乱世的基本风貌。大量的小说故事真实再现了复杂、动荡的乱世惨象。

一、社会文明的极大摧残

乱世是拥有权势的集团或个人争夺地盘、物质财富和统治权的结果。强权者的目标是争权夺物,根本不考虑他们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因此,那些胜利者占据城池后,常常会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

魏晋南北朝是封建时代持续时间最长的乱世阶段,社会面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如《广古今五行记·通公》描述了梁代侯景之乱时“及侯景渡江,先屠东门,一城尽毙……市井破落,所在荒芜”[1]的状况,虽然没有提及作为都城的建康在战乱前的具体状况,但是从东吴开始建设了三百多年的大都市的繁荣程度是不言而喻的,而侯景叛乱的后果是城毁人亡,遍地废墟。唐宋既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辉煌时代,也是各种战乱频繁出现的时期。唐玄宗天宝末年爆发的安史之乱不仅将繁华富裕的大唐盛世毁灭殆尽,而且开启的藩镇割据一步步侵蚀着王朝根基;由金人入侵造成的靖康之变使人烟鼎盛的宋王朝饿殍遍野、满目疮痍。这些在小说家笔下都有真实可感的表现。如《宣室志·无畏师责巨蛇》反映了“禄山据洛阳,尽毁宫庙”的灾难性事件;《博异志·阎敬立》[2]通过人鬼对话透露了朱泚之乱时“天下榛莽,宫阙尚生荆棘”的破败状况;《北梦琐言·披褐至殿门》记录了天复年间李茂贞在入朝奏事期间焚烧京城的恶行;《儆戒录·潼江军》描述了五代十国期间各武装集团在争夺势力范围时“兵火烧劫,闾里荡尽”[3]的野蛮行径;《夷坚志·阳台虎精》再现了金人入侵后“自鄂渚至襄阳七百里,经乱离之后,长途莽莽,杳无居民”[4]的荒凉景象。

在中国古代的乱世阶段中,以靖康之变为代表的虏乱给中原王朝带来的灾难最为深重。金人侵入汴京后,不仅将北宋近二百年积累的物质财富劫掠一空,而且肆意破坏汉民族数千年来积淀的文化遗产。目睹这种惨况的庄绰对此悲愤至极,他愤慨地说:

自古兵乱,郡邑被焚毁者有之。虽盗贼残暴,必赖室庐以处,故须有存者。靖康之后,金虏侵陵中国,露居异俗,凡所经过,尽皆焚燹。如曲阜先圣旧宅,自鲁共王之后,但有增葺。莽、卓、巢、温之徒,犹假崇儒,未尝敢犯。至金寇遂为烟尘,指其像而诟曰:“尔是言夷狄之有君者!”中原之祸,自书契以来,未之有也![5]

庄绰认为在各种战乱中,虏乱的后果最严重。这一结论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因为虽然诸如叛乱、军阀混战等也有极强的破坏性,但汉族军事强权势力大多是为了争夺统治权,因此在胜利后对所占之地仍多有修建,如五代时期张全义占据洛阳,将兵乱之后“县邑荒废,悉为榛莽;白骨蔽野,外绝居人。洛城之中,悉遭焚毁”[6]的古都又加以建设和恢复。而少数民族入侵中原,是落后的民族征服先进的汉民族,他们没有统治中原的信心,甚至占领中原后仍实施野蛮政策,不仅抢劫各种金银财宝,将能带走的洗劫一空,而且肆意践踏历史文化遗产,将大量无法带走的珍贵文物付之一炬。“凡所经过,尽皆焚燹”是少数民族入侵后的普遍现象。

北宋灭亡时,金人的贪婪残暴和对中原人民的欺凌压榨亘古少有。亲身经历过此次巨变的文人对民族危亡时刻的种种窘境与痛苦感触最深,如韦承所编的《瓮中人语》就把被金兵围困的汴京城中之人比作是“瓮中人”,折射了国难时朝野上下任人宰割的状态。《瓮中人语》详细记载了钦宗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人攻打东京以来的种种贪婪行为。他们不断向宋廷索要各种财物,如正月初十宋廷派官员到金营议和时,金军主帅斡离不“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特别是靖康元年十二月钦宗入青城投降后金兵更加猖狂,“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四十五家及蔡京等家属二十余家出城。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匹,军民般赴南薰门交纳。又索蒲、解两州地,许之。十四日,尚书省、吏、礼、刑部火。二十四日,开宝寺火。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索工匠各色人及三十六州守臣家属出城”,“索天台浑仪、三馆太清楼文籍图书、国子书板,又丝绵数万斤出城”,“索府库绢四百余万匹”,“虏入内廷,搜取珍宝器皿出城”。胜利的金兵穷凶极恶、贪婪至极,除了掳掠贵重的财物外,还将无法带走的珍宝纵火焚毁,“火南薰、陈水、固子、万胜、西水、封丘等十一门”“金兵掠巨室,火明达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焚城南备城库”“焚保康门,沿及延宁宫”“焚天汗桥屋”“焚掠景灵宫陈设神御服物”“掠宗庙什物”“掠内藏库”[7]等等。在金兵的肆虐下,都城汴京百余年的积聚丧失殆尽,“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车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库畜积,为之一空”[8]。在金兵大肆搜括与野蛮践踏下,中原大地到处荒败不堪、死气沉沉,“建炎元年秋,余自穰下由许昌以趋宋城。几千里无复鸡犬,井皆积尸,莫可饮;佛寺俱空,塑像尽破胸背以取心腹中物;殡无完柩,大逵已蔽于蓬蒿;菽粟梨枣,亦无人采刈”[9],庄绰的见闻真实再现了外族入侵时中原地区遭受毁灭性破坏的具体情况。

在中国古代,佛寺、道观和学舍是具有神圣地位的特殊场所,它们遭焚毁、被破坏的命运凸显了战乱的野蛮性与残酷性。类似《鸡肋编》中“佛寺俱空,塑像尽破胸背以取心腹中物”的情形在古小说中并不少见。如《玉堂闲话·法门寺》描写了“殿宇之胜,寰海无伦”“中国伽蓝之胜境”的长安法门寺在唐末“僖、昭播迁后,为贼盗毁”的事实。《续仙传·殷文祥》[10]记述了鹤林寺在军阀混战中“犯兵火焚”的命运。在南北宋之际的混乱时期寺观被毁更是常事,《夷坚志》中就有真州六合县学舍、蕲州四祖山塔、嘉兴真如院塔、应城县集仙观等毁于战火的记载,“真州六合县,自兵戈后,学舍焚燎无遗”[11],“蕲州四祖山塔,遭兵火爇尽”[12],真如院塔“遭方腊之乱,焚于烈焰,仅存故址”[13],“德安府应城县集仙观,罹兵火之后,堂殿颓圮”[14]。“兵”“火”二字在洪迈笔下浸透了无数乱世之人的悲痛和伤感。

乱世时期毁坏、劫掠寺观、学舍等文明圣地的行为不仅是对已有文化遗产的践踏,更是人们丧失信仰、无所顾忌状态的显现。这些恶行有的是盗贼肆意为之,如“绍兴丁巳岁,伪齐之末,群盗肆行,焚庐发冢,略无虚日”[15];有的是穷人为生存所迫而行,如“凤州城南有明相寺,佛数尊。皆饰以金焉。乱罹之后,有贫民刮金,鬻而自给。迨至时宁,金彩已尽”[16],“长安西明寺钟,寇乱之后,缁徒流离,阒其寺者数年。有贫民利其铜,袖锤錾往窃凿之,日获一二斤,鬻于阛阓,如是经年,人皆知之,官吏不禁”[17]等等。不论是何人所为,出于何种目的,这些破坏行径正是造成古代文化遗产丧失的主要因素。

唐人胡璩在《谭宾录》中历数了自己所知文物在战乱和动荡中被焚毁的具体经过:

晋以前目所不睹,难以平议。晋以来,厥迹存者,可得而言,顾长康、张僧繇、陆探微,异才间出,是为三祖。后世虽有作者,难可加焉。昔萧武帝博学好古,鸠集图画。令朝臣攻丹青者,详其名氏,并定品第,藏于秘府,以备阅玩。及侯景之乱,元帝迁都,而王府图书,悉归荆土。洎周师来伐,帝悉焚之。历周隋至国朝,重加购募,稍稍复出,无何,遂盈秘府。长安初,张易之奏召天下名工,修葺图画,潜以同色故帛,令各推所长,共成一事。仍旧缥轴,不得而别也,因而窃换。张氏诛后,为少保薛稷所收。稷败后,悉入岐王,初不奏闻,窃有所虑,因又焚之,于是图画奇迹,荡然无遗矣。[18]

除了历代珍存书画在易朝换代时常被焚毁和丧失外,文人的个人作品也会因世乱而荡然无存,从而湮没无闻。这种现象在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和广泛应用的宋朝之前极为普遍,如唐末才华出众的李磎著述丰厚,但“仓猝之辰,焚于贼火,时人无所闻也”[19]。李磎著作“焚于贼火”的遭遇是古代文献典籍在乱中消失的常见现象。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都城是最高权力所在地,是国家的象征,安定时期是社会发展水平的最高代表,而乱世时却是作乱者最主要的攻击目标。它的由盛到衰最能体现战乱的破坏力和国家统治中心的转移。如代表大唐盛世气象的长安城在战乱中被损毁的过程就是唐代日益衰落的证明,“自禄山陷长安,宫阙完雄,吐蕃所燔,唯衢弄庐舍;朱泚乱定百余年,治缮神丽如开元时。至巢败,方镇兵互入虏掠,火大内”[20]。因此,文人常从都城兴衰中去感叹国家之变,如北宋李格非在《名园记》中就将古都洛阳的盛衰作为国家治乱变化的征候:

洛阳处天下之中,挟殽渑之阻,当秦陇之襟喉,而赵魏之走集,盖四方必争之地也。天下常无事则已,有事则洛阳先受兵。余故曰:洛阳之盛衰者,天下治乱之候也。方唐贞观开元之间,公卿贵戚开馆列第于东都者,号千有余所,及其乱离,继以五季之酷,其池塘竹树,兵车蹂践,废而为丘墟;高亭大榭,烟火焚燎,化而为灰烬;与唐共灭而俱亡者,无余家矣。余故曰:园囿之兴废者,洛阳盛衰之候也。且天下之治乱,候于洛阳之盛衰而知;洛阳之盛衰,候于园囿之兴废而得。[21]

二、人类生存的艰难处境

乱世时期,不仅社会整体面貌遭到极大破坏,而且人类也面临死亡威胁。其中平民的遭遇尤为悲惨,他们既没有可以自保的武装力量,也没有足够的钱财用来逃难或赎买性命,只能任人宰割。在中国历史上,每次大动乱之后,人口都急剧锐减,这正是由于平民大量死亡所致。

在乱世的武装争夺中,老百姓是最为痛苦无奈的。无论是乱军还是官军,都会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将活人当作工具或食物。《朝野佥载》记述了隋朝末年朱粲作乱时煮人肉为食物的暴虐行径:“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22]《大唐传载》记载了节度使将帅为攻城略地而让民众成为人肉武器的情况:“建中中,李希烈攻汴州,城未陷,用百姓妇女辎重以实壕堑,谓之湿梢。”[23]《玉堂闲话》刻画了乱臣赵思绾剖活人心肝而脍食的恐怖场面:“贼臣赵思绾自倡乱至败,凡食人肝六十六,无非面剖而脍之,至食欲尽,犹宛转叫呼,而戮者人亦一二万。”[24]《夷坚志》中“有祖姑嫁赵氏,夫为绛州守,未赴,居太原。值虏骑围城,姑陨于炮下。又有八叔者,为贼所得,脔食之”[25]的叙述,暴露了金兵将汉人片片割吃的恐怖事件。诸如朱粲、赵思绾等强权势力趁乱残害生灵的恶行在古代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更加惨无人道,如《旧唐书》载,黄巢军“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26]

下层民众如同猪羊一样任由强权者残害,沦为可以充饥的食物、作乱者爱吃的美味或攻击敌对势力的武器等现象充分反映了人类在乱世中遭受的灾难有多么深重。元末陶宗仪在《辍耕录》中对历代乱军的各种吃人情状予以总结:“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此与唐初朱粲以人为粮,置捣磨寨,谓啖醉人如食糟豚者无异,固在所不足论……段成式《酉阳杂俎》云:李廓在颍州,获火光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肉之故,其首言:‘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寤者。’……《五代史》云:……赵思绾好食人肝,及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宋庄季裕《鸡肋编》云: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躯暴以为腊。”[27]在混乱的年代,作乱者肆意妄为、残酷暴虐,致使广大民众惨遭屠戮,无辜丧命。乱世是人类生存处境最为悲惨的阶段。

除了强权者对人类的残害外,当突如其来的大乱来临时,世人也会因恐惧或失去生活来源而自寻死路。王明清的《玉照新志》记载了方腊在两浙起事时,“当是时,天下承平日久,吴越享安闲之乐,而狂寇啸聚,径自睦州直捣苏杭,声言遂踞二浙。浙人传闻,内外响应,求死不暇”[28]。王明清作为封建士大夫,在一定程度上误解或歪曲方腊起义也属情理之中,但他记述的人们自求死路的现象正是国乱时普通老百姓绝望状态的真实写照。

与内乱时民众因绝望而自杀相比,靖康之变给两宋之际的民众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更为深重。《靖康朝野佥言》以日记体形式记录了当时人们惊慌失措、无法活命的状态和心理,如“陈桥、南薰门、封丘门皆有金人下城杀人,劫取财物。城中百姓皆以布被蒙体而走,士大夫以绮罗锦绣易贫民衲袄布裤以藏。妇女提携童稚于泥雪中走,惶急弃河者无数,自缢投井者动万人,号哭之声上彻穹苍”,“时雪雨,大冻饿,死者无数”,“(百姓)惊忧战栗,心胆丧乱,皆不乐生。市井小人,张目相视,色如死灰,人心大扰”[29]。《铁围山丛谈》用当事人目睹的形式还原了建炎年间金人屠城的场面:“有黑衣数十百人继来,共坐于堂,命左右逻捕男女,无少长悉以挺敲杀之,积尸傍午,向暮尽死始去。”[30]

为躲避战乱到来后的各种灾难,世人会选择离家逃亡。但天下大乱时,交通受阻、消息闭塞,安全地带难以确定,因此人们的逃亡路线非常盲目,稍有不慎就会被恶势力抓到,尤其是带着婴孩的人家,危险性更大。东汉陈寔《异闻记》中,张广定在避乱途中将四岁之女缒入古冢任其自生自灭的残忍行为实属无奈之举。杜甫《彭衙行》中“痴女饥咬我,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反侧声愈嗔”的描述是逃乱时携儿带女者艰辛状况的缩影。南宋叶梦得的《避暑录话》总结了在战乱的残酷环境中保护幼儿的方法:

兵兴以来,盗贼边骑所及无噍类。有先期奔避伏匿山谷林莽间者,或幸以免。忽襁负婴儿啼声闻于外,亦因得其处。于是避贼之人,凡婴儿未解事、不可戒语者,卒弃之道旁以去,累累相望。哀哉!此虎狼所不忍,盖事不得已也。有教之为绵球,随儿大小为之,缚置口中,略使满口而不闭气。或有力更预畜甘草末,临急时量以水渍,使咀味。儿口中有物实之,自不能作声,而绵软不伤儿口。或镂板以揭饶州道上。己酉冬,敌自江西犯饶信,所在居民皆空城去,颠仆流离道上,而婴儿得此全活者甚多。乃知虽小术亦有足活人者,君子可不务其大乎!此亦不可不知。许干誉为余道,愿广此言,使人无不闻也。[31]

在婴儿口中塞绵软之物以逃乱的方法是人类在苦难中总结的成功经验。但乱世时威胁生命的各种因素俯拾即是,再多的防范措施也难以解除各种危机和灾难。因此,即使能逃过乱兵的追杀而流落他乡,也要面临水土不服、气候恶劣等各种自然之灾的考验,尤其是食物匮乏、挨饿受冻等的威胁。经历过国乱的庄绰深深体会到了“丧乱死多门”的沉重感:

自中原遭胡虏之祸,民人死于兵革水火疾饥坠压寒暑力役者,盖已不可胜计。而避地二广者,幸获安居。连年瘴疠,至有灭门。如平江府洞庭东西二山,在太湖中,非舟楫不可到。胡骑寇兵,皆莫能至。然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橘桑麻,糊口之物,尽仰商贩。绍兴二年冬,忽大寒,湖水遂冰,米船不到,山中小民多饿死。富家遣人负载,蹈冰可行,遽又泮坼,陷而没者亦众。泛舟而往,率遇巨风激水,舟皆即冰冻重而覆溺,复不能免……盖九州之内,几无地能保其生者。岂一时之人,数当尔邪?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32]

太湖附近老百姓在金人入侵时因气温骤降、湖水结冰而导致“米船不到”、人多饿死的情况充分体现了粮食无与伦比的重要性。粮食是维系人类生命的必需品,但大乱之时,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被中断,人们坐吃山空,极易出现缺粮而死的现象。乱中之人对粮食的重要性体会最深,如南朝任昉《述异记》中的多则事例就说明了这一点:

袁绍在冀州时,满市黄金而无斗粟,饿者相食。人为之语曰:“虎豹之口,不茹饥人。”刘备在荆州时,粟与金同价。

永嘉之乱,洛中饥荒。怀帝遣人观市,珠玉金银,阗委市中,而无粟麦。袁宏表云:“田亩由是丘墟,都市化为珠玉。”是也。

汉末大饥,江淮间童谣云:“太岳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贵于黄金。”

洛中童谣曰:“虽有千黄金,无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饱,千金何所值。”[33]

这四则记载都揭示了乱世时期粮食无与伦比的价值,印证了晁错所说的“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的道理。任昉之所以如此关注乱世中的粮食问题,一方面因为所记述的这些事件距他的时代不远,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是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的写照[34]。不论何时何代,粮食都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保证。因缺粮而死的情况在各个乱离时代都极为普遍,如《新唐书》载,中和二年黄巢占领长安后“畿民栅山谷自保,不得耕,米斗钱三十千,屑树皮以食,有执栅民鬻贼以为粮,人获数十万钱”[35];明代赵弼《效颦集》有“至正庚子,遭天下乱,盗贼蜂起,蜀中大荒,斗米值银百两。加以疠疫,民死十八九,虽父子兄弟亦弗相顾”[36]的记述。因缺粮而导致一系列人为灾难和死人事件是乱世时人类生存状况的缩影。

在乱世的缺粮环境中,为了活命,人们不断探寻存粮之法。宋代陈师道的《后山谈丛》就记述了一个成功的储粮经验:“唐末,岐、梁争长,东院主者知其将乱,日以菽粟与泥为土堑,附墙而墁之,增其屋木,一院笑以为狂。乱既作,食尽樵绝,民所窖藏为李氏所夺,皆饿死。主沃堑为糜,毁木为薪以免。陇右有富人,预为夹壁,视食之余可藏者,干之,贮壁间,亦免。”[37]能预料时事的东院主者将粮食与泥土混杂在一起附墙而墁,最终在乱世躲过了强权者的劫夺而保全性命,相反,那些专门用窖藏粟的老百姓却因粮食被劫一空而饿死。身处乱世,只有懂得生存技巧才能活命。除了将粮食混在泥土和藏在夹墙中的方法外,南宋末周密又记述了另一种有效的藏粮之法:

自兵火以来,人家凡有窖藏,多为奴仆及盗贼、军兵所发,无一得免者。独闻一贵珰家,独有窖藏之妙法,须穿土及下,置多物讫,然后掩其土石,石上又覆以土,复以中物藏之,如此三四层,始加甃砌。异日或被人发掘,止及上层,见物即止,却不知其下复有物也,多者尽藏于下。此说甚奇。[38]

虽然有人因机智存粮而保全性命,但那仅为少数,乱中因缺粮而丧命的现象更为普遍。北宋钱易的《越娘记》就借乱离之人越娘之口描述了五代时期“兵火饥馑,不能自救,故不暇畜妻子也。谷米未熟则刈,且虑为兵掠焉。金革之声,日暮盈耳。当是时,父不保子,夫不保妻,兄不保弟,朝不保暮。市里索莫,郊坰寂然,目断平野,千里无烟。加之疾疫相仍,水旱继至,易子而屠有之矣”[39]的贫困状况。在乱世缺粮的危机面前,人们只能想方设法提前储粮或收割还不成熟的谷物,但当无粮可吃时,只能以人肉为食,甚至易子而屠、卖子而食:

周迪妻某氏,迪善贾,往来广陵,会毕师铎乱,人相略卖以食。迪饥将绝,妻曰:“今欲归,不两全,君亲在,不可并死。愿见卖以济君行。”迪不忍,妻固与诣肆,售得数千钱以奉迪。至城门,守者谁何,疑其诒,与迪至肆问状,见妻首已在于枅矣。[40]

自古凶年饥岁,兵革乱离之时,易子而食者有之矣!予所闻二事,抑又甚焉……近郭朱氏,有男女五人,长子曰陈僧,年十六七,能强力耕桑,最为父母所爱。值宣和旱歉,麻菽粟麦皆不登,无所谋食,尽鬻四子,而易他人子食之。独陈僧在,每为人言:“此儿有劳于家,恃以为命,不可灭。”……不见所谓陈僧者,询所在,翁泣曰:“饥困不可忍,乃与某家约,绐此子使往问讯,既至,执而烹之矣!”[41]

毕师铎曾是黄巢手下大将,因此“周迪妻”反映的是晚唐天下大乱时的卖人食肉现象。而“宣和旱歉”时朱家的五个孩子都被父母与他人交换而食则折射了徽宗年间老百姓贫困至极的状况,这是北宋末年民众生存面貌的缩影,“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炼脑为油以食,贩于四方,莫能辨也”[42]的记载充分暴露了当时食人行为的普遍性。宣和之后,北宋老百姓的生活愈来愈艰难,尤其是靖康之变金人围困汴京时正值寒冬大雪,“小民饿死道路,动以千计。米斗两千,肉无所食,至猫鼠杂兽捉尽。甚者杂以人肉、鼓皮、马甲,皆煎煣食用。又取五岳观、上葆真宫花叶、树皮、浮萍草之类,无不充饥”[43]。南宋初年金人持续南侵,到处都是战场,农业生产中断,因缺粮而把人作为食物或商品的情况长期存在,当时社会甚至用一些专有名词来称呼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肉:

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唐,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44]

除了人与人之间互相残害外,一些虎狼大虫也因社会萧条、人烟稀少而随意出没、侵害人类。《北梦琐言》有“唐大顺、景福已后,蜀路剑、利之间,白卫岭石筒溪虎暴尤甚,号‘税人场’。商旅结伴而行,军人带甲列队而过,亦遭攫搏”[45]的记载。《夷坚志》也常以虎狼出没来反映北宋亡国后的萧条景象,如《夷坚支景》卷一《阳台虎精》虚构了乱离之后一妇人在鄂襄地区化虎食人的故事,虽然有些荒诞,但却是虎暴横行状况的生动再现,与《夷坚支景》卷一《王宣乐工》所记的绍兴初年荆襄地区“墟落尤萧条,虎狼肆暴,虽军行结队伍,亦为所虐”的情况一致。

总之,乱世时期老百姓的生存处境最为艰难,生命最为卑微,时刻面临着死亡威胁。他们不是沦为强权者的武器或食物,就是所积累的财物和粮食被劫夺一空,有时还要面临被猛兽袭击和吞噬的危险。与其他灾祸相比,人类在乱世之中经受的考验、灾难和痛苦是最为深重的。

三、乱世冤魂的悲哀诉求

正因为乱世之中人们常常面临物资匮乏、官匪残害、虎狼肆虐等灾难的威胁,时刻徘徊在死亡边缘,因此,一些小说家在生命轮回、人死为鬼等思想影响下虚构了大量冤鬼故事,借鬼的行为反映世人屈死的事实和悲凉的情感。

在早期的冤鬼形象中,有一种是以报恩者的面目出现的,如王嘉《拾遗记》中虚构了任城王曹彰死时群鬼祭送的场景:“(任城王)彰薨,如汉东平王葬礼。及丧出,空中闻数百人泣声。送者皆言,昔乱军相伤杀者,皆无棺椁,王之仁惠,收其朽骨,死者欢于地下,精灵知感,故人美王之德。”[46]被乱军杀死的冤魂因为任城王的仁惠而死有所归,因此,他们知恩图报,在曹彰死时哭泣送丧。

为任城王送丧的群鬼形象折射了世人在乱中成批死亡的悲惨遭遇。这种惨状是乱世时期的常见现象,但大多数情况下世人群体死亡后不会遇到像任城王这样的仁爱者为其埋葬尸骨,因此乱世冤魂只能自我哀叹。《幽明录》中“乐安县故市经荒乱,人民饿死,枯骸填地。每至天阴将雨,辄闻吟啸呻叹声聒于耳”[47]的群鬼哭声就反映了死者无所归依的情况。这一情形杜甫在《兵车行》中以“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等语给予精要概括。乱世时期地区性或家族式的群体死亡事件发生后,冤死者大多尸骨散落或无人祭奠,因此,在小说家笔下,冤死之人大多通过他人提及或自己以鬼魂现身等形式以引起世人注意。《法苑珠林·道宣律师感通录》通过天使述往的方式揭开了崇敬寺所在地“本是战场。西晋将末,有五胡大起,兵戈相煞,此地特多。地下人骨,今掘犹得。所煞无辜,残害酷滥”[48]的历史。西晋末年,戎狄统治中原时大批民众无辜被害的现象在外族入侵时极为普遍,除五胡乱华外,五代后晋时的辽兵入侵以及两宋之际的金兵侵宋几乎都上演着同一幕悲剧。如后晋末年,契丹军攻克相州后,“悉杀城中男子,驱其妇女而北,胡人掷婴孩于空中,举刃接之以为乐。留高唐英守相州。唐英阅城中,遗民男女得七百余人。其后节度使王继弘敛城中髑髅瘗之,凡得十余万”[49]。胡三省对外族欺凌残害汉人的行为极为悲愤:“臣妾之辱,惟晋宋为然。呜呼!痛哉”,“亡国之耻,言之者为之痛心,矧见之者乎”[50]。诸如五胡乱华时胡兵“所煞无辜,残害酷滥”和辽兵攻克相州后“悉杀城中男子”的暴虐事件在《夷坚志》中多有反映,并且常以冤魂现身的形式表达世人无辜死亡的哀怨。如《夷坚丙志》卷一七《沈见鬼》中的越民沈氏因得异人之药而能见鬼,之后在一次入城途中路过“兵难时,多杀人于此”的跨湖桥时,看到“桥上下被发流血者,斩首断臂者,三两相扶,莫知其极,奇形异状,毫毛不能隐”的冤魂,这些“莫知其极”的群鬼及其奇异的形体特征正是广大民众被冤杀状况的再现。

《夷坚志》中的冤魂多以侵扰生者的面目出现。如《夷坚乙志》卷一七《沧浪亭》中“(沧浪亭在)金人入寇时,民入后圃避匿,尽死于池中,以故处者多不宁。其后韩氏自居之,每月夜,必见数百人出没池上,或僧,或道士,或妇人,或商贾,歌呼杂遝,良久,必哀叹乃止”的群鬼形象,他们哀叹自己的不幸遭遇,但却只能以骚扰现有居民的方式来发泄冤死后的悲怨。《夷坚支乙》卷九《宜黄县治》中“宜黄县后有游观处”,“绍兴初,巨盗入邑,民奔赴逃命,尽死其中,以故鬼物为厉,十政令宰不敢居正寝”,显示出冤鬼令人恐怖的一面。这些为厉、为鬼的冤魂以惊扰世人的方式来显示他们的存在,但他们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害人,而是希望得到人们的同情和哀怜,进而为他们改葬以使魂魄得安。

因乱而死的冤魂求人改葬的故事在唐五代小说中已很常见。如《广异记·张琮》中,南阳县令张琮听到竹子中有呻吟声,祝告后,出来一人,自陈说“朱粲之乱,某在兵中,为粲所杀,尸骸正在明府阁前,一目为竹根所损,不堪楚痛。以明府仁明,故辄投告,幸见移葬”[51];《传奇·赵合》中,进士赵合路过五原时,遇到一位“遭党羌所虏,至此挞杀”的女鬼,她请求赵合将其尸骨携归家乡奉天安葬;《稽神录·郭厚》中,一个因“王寇犯阙,天下乱,僧辈利吾行资,杀我投此井中”[52]的冤鬼附在一个衙卒身上,请求刺史李公为其改葬。唐代小说中,在乱中惨遭杀害的冤鬼大都以个体形象出现。而在《夷坚志》中,求人改葬或超度的鬼魂则多是群体形象,如《夷坚乙志》卷一七《沧浪亭》中,老卒为金人入侵时尽死于池中的冤魂“改葬于高原”的提议得到了众鬼的赞同,第二天“掘污泥,拾朽骨,盛以大竹,凡满八器”;《夷坚志补》卷一七《王燮荐桥宅》中,常有鬼怪作乱的邢太尉宅原来是“经兵虏之变,杀人无算”之地,后经法师建议以“黄箓大醮拔度之”,入瓮的鬼魂让健卒如同担负上百斤重物一般。与唐代小说借乱世冤魂反映个人悲惨命运相比,《夷坚志》中众多骚扰生人的群鬼形象,意在揭露虏乱亡国之时民众集体被杀的事实。这些冤魂不仅反映了众多无辜而死之人渴望在阴间过上安稳日子的卑微愿望,同时也流露出后世之人对战乱难以言说的恐惧。这些冤魂迁葬故事既是当时鬼怪思想盛行的表现,同时也是古人生死轮回意识及用佛教、道教等宗教超度亡灵观念的体现。

除了冤魂求人迁葬外,还有一些是借魂灵复仇来表达含冤而死之人的愤恨。隋代颜之推的《冤魂志·江陵士大夫》记述了因儿子在乱中被杀而悲痛死去的刘姓士大夫屡次惊扰凶手梁元晖使其速死之事,这是较早描写乱世冤魂复仇的小说。唐卢肇的《逸史·乐生》中,乐生因被副将以通贼之名诬告而死,他死前索要纸笔以求在阴间诉冤,后来与此事有关的人员相继死去,乐生的复仇愿望得以实现。因他人诬告而死的鬼魂复仇故事在《夷坚志》中也屡见不鲜。《夷坚丁志》卷一《许提刑》讲述了在金人入侵的大混乱中失去告敕的官员被郡守以“盗匪”之名害死的过程;《夷坚乙志》卷一九《马识远》与之相类;《夷坚支庚》卷七《盛珪都院》中,投贼的市民万某为向贼首邀功,便杀死故交,并诬陷此人为“官军谍者”,万某后被故交的冤魂痛打而死。这些故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员为升官而诬他人为匪,另一类是恶人为投贼而陷害他人为官军间谍。它们折射了乱世时期因利益等因素的诱惑而使人性丧失的现象。冤鬼复仇的背后是当事者希望能还原事实真相的诉求和永不屈服的斗争精神。

四、乱世婚恋悲剧

乱世时期,为了活命,人们只能背井离乡、四处逃亡,如《冥祥记》记载的“苏峻之乱,都邑人士,皆东西波迁”[53]就是老百姓在乱离中的真实写照。在逃乱之时,亲人失散、家庭残破是普遍现象。小说中那些悲欢离合的家庭故事多以婚恋为主题。

许尧佐的《柳氏传》是唐传奇中较早将男女婚恋与动乱社会相结合的优秀作品。许尧佐是礼部尚书许康佐之弟,贞元年间进士,贞元三年(787)入陇州观察节度使邢君牙幕府,元和八年(813)任吉州司户参军,官终谏议大夫[54]。《柳氏传》可能作于许尧佐贞元年间从事边幕期间,此时距安史之乱三十年左右,正处于可以全面审视这场叛乱的好时期。此传便将军中幕府所熟悉和喜欢谈论的战乱和豪侠话题融入男女婚恋生活中,使故事既有浓重的现实因素,又颇富传奇色彩。小说的男主角是“大历十才子”之一的韩翃,他约卒于贞元初年,这时许尧佐已步入仕途,因此许尧佐与韩翃的人生轨迹可能还有交集,这是《柳氏传》具有深厚现实基础的渊源。

《柳氏传》采用才子佳人模式,“文章特异”与“容色非常”的男女二人曾有过一段美满爱情,但战乱破坏了美好的爱情世界,在军阀跋扈、武力横行的环境中,柳氏被蕃将夺走,最后在豪侠许俊的帮助下他们才重新团聚。全篇通过韩、柳的离合悲欢,再现了乱离时期弱势群体无法把握个人命运的真实状况。与其他诸如《莺莺传》《霍小玉传》等悲剧爱情不同,《柳氏传》中,男女爱情受挫的原因并非来自习见的封建家长制下的父母干预或男方负心的道德败坏等问题,而是由于乱世和强权势力等社会因素。这种时代感极强的爱情劫难题材,是作者基于社会现实创作的,他把爱情放到更深广的时代中去考察,把个人命运同社会政治联系起来,将批判矛头指向动荡的社会。韩、柳最后团聚依赖于豪侠帮助,这不仅表明弱者要想改变命运只能依仗于强者的救助或权势的干预,也显示了在恶势力横行的情况下仍有正义存在,体现了人们对弱者的同情、支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侠士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不容于统治者阶层,却被底层民众大力追捧。战国的韩非子以“侠以武犯禁”表达了对侠士不遵法纪的不满。司马迁则认为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55],具有已诺必成、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从乱世底层民众的生存需求来看,侠是扶危济困的正义化身,能给苦难之中的弱小者以希望,《柳氏传》中许俊的侠义行为正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唐传奇中,乱离之中的有情人依靠豪侠帮助终得团圆的故事还有薛调的《无双传》。《无双传》的时代背景是建中年间的泾原兵变,在这场政变中,原陇右节度使朱泚称帝,德宗皇帝被迫逃出长安,朝廷威严扫地。《无双传》不仅反映了处于政治漩涡中的朝廷官员多变的命运,而且将男女二人的婚恋历程描绘得波折起伏。主人公王仙客与刘无双本是姑表兄妹,在京城大乱的危急时刻,无双之父——尚书租庸使刘震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但由于乱后政治形势和家庭命运的变化,刘无双被充入掖庭,与王仙客几乎没有团圆的可能,幸亏她慧眼识人,将爱情之事托付于豪侠古押衙,最后在古押衙的帮助下,她和王仙客才终成眷属。

《柳氏传》和《无双传》都将实现爱情婚姻的希望寄托在侠士身上,这既开创了一种才子佳人必赖豪侠才能团圆的小说模式,也折射出唐代侠风盛行的时代特色。唐代开放的社会氛围和文人漫游之风的兴盛为侠风的流行提供了土壤,文人“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的行为方式将侠士与文士生活融为一体,中晚唐的动荡黑暗又为侠士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需求和生存空间。许尧佐和薛调在小说中塑造的豪侠形象既满足了乱世之人的情感需求,又符合唐代侠风盛行的社会现实,更为故事情节增添了浪漫气息。

与唐传奇颇具浪漫气质的婚恋故事相比,宋代的乱世离合小说则显示出较强的平实色彩和理性精神,如《夷坚志·晁安宅妻》就颇具代表性:

邓州晁氏,大族也……建炎二年,邓民残于胡兵,或俘或死。晁氏男女数百人,皆囚以北,至汾州青灰山,为红巾邵伯邀击,尽失所掠而去。晁安宅之妻某氏,并其女及乳母,皆为邵之党王生所得。张丞相宣抚陕蜀,邵举军来降,王生为右军小将,与晁妇同处于阆中……妪视道上一丐者病,以敝纸自蔽,形容甚悴。谛观之,以告妇曰:“有丐者,绝类吾十一郎。”遣询其乡里姓行,果安宅也。妇色不动,令妪持金钗与之,约十六日复会,且戒无易服。及期相见,又与金二两,曰:“以其半诣宣抚司投牒,其半买舟置某所以待我。”安宅既通诉,宣抚下军吏逮王生。会王出猎,妇携己所有直数千缗,与妪及女赴安宅舟,顺流而下。王生家赀巨万,一钱不取也。王晚归不见其妻,而追牒又至。视室中之藏皆在,喟然曰:“素闻渠为晁家妇,今往从其夫,理之常也。”了不以介意。晁氏夫妇离而复合如初。妇人不忘故夫于丐中,求之古烈女可也。[56]

晁氏夫妻的离合过程展示了金人入侵时一些武装势力趁机作乱的混乱状况和妇女为了家庭团聚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在宋代乱世婚姻故事中,夫妻的乱后复合不再仰赖于豪侠的帮助,而主要依靠当事人的努力或与之相关者的成全,正如《晁安宅妻》中晁妻成功归夫也得力于军将王生的豁达。《夷坚志》善于展示乱离之苦中当事人的各种开明行为或思想。在《夷坚丁志》卷一一《王从事妻》中,汴人王生来临安调官,搬家途中其妻被人骗走,五年后在同僚的宴会上因为一道鳖菜与原妻所做味道相同而停箸悲泣,县宰发现后了解缘由,并将已为自己侧室的王生之妻归还。王生与妻子的离散源于战后盗贼猖獗、骗子趁乱行骗的现实,夫妻的最终团圆则赖于县宰的通情达理。散后又合的婚姻故事反映了作者及世人的美好愿望,那就是对乱世时期夫妻团圆、家庭重聚的渴求,这种情感在《夷坚志·徐信妻》中尤为强烈:

建炎三年,车驾驻建康,军校徐信与妻子夜出市,少憩茶肆傍。一人窃睨其妻,目不暂释,若向有所嘱者。信怪之,乃舍去,其人踵相蹑,及门,依依不忍去。信问其故,拱手巽谢曰:“心有情实,将吐露于君,君不怒,乃敢言,愿略移步至前坊静处,庶可倾竭。”……其人掩泣曰:“此吾妻也。吾家于郑州,方娶二年,而值金戎之乱,流离奔窜,遂成乖张,岂意今在君室!”信亦为之感怆,曰:“信,陈州人也。遭乱失妻,正与君等。偶至淮南一村店,逢妇人,敝衣蓬首,露坐地上。自言为溃兵所掠,到此不能行。吾乃解衣馈食,留一二日,乃与之俱。初不知为君故妇,今将奈何?”其人曰:“吾今已别娶,藉其赀以自给,势无由复寻旧盟。倘使暂会一面,叙述悲苦,然后诀别,虽死不恨。”信固慷慨义士,即许之,约明日为期,令偕新妻同至,庶与邻里无嫌,其人欢拜而去。明日,夫妇登信门,信出迎,望见长恸,则客所携,乃信妻也。四人相对凄婉,拊心号咷。是日各复其故,通家往来如婚姻云。[57]

徐信夫妇与另一夫妻之间的离合奇遇是混乱的社会造成的。他们最后都选择了故夫和故妻,则体现了世人在婚姻中的恋旧情结。这一情结蕴含着浓重的时代色彩,因为夫妻离散是乱世造成的,而乱世不是个人能够避免的,因此,当社会安定后,人们应该尽量恢复原有的生活格局。“妻归故夫”表达了人们希望能渐渐忘掉乱世苦痛以恢复平静生活的愿望,这是《夷坚志》表现乱后家庭团聚的基本模式,它基于人们正常生活的愿望和朴素的道义要求。

王明清《摭青杂说》中的夫妻乱世离合经历也折射了通达的世俗人情。如《范希周》赞扬了范希周与吕氏在盗贼横行的乱世中忠贞不渝的爱情追求;《单符郎》中,邢春娘和单符郎的婚恋过程显示了男性士人的有情有义。与其他宣扬节义、追求贞烈的思想不同,在宋代这些夫妻离合的婚姻历程中,作者似乎都很开明,只要求夫妻团圆,而不再考虑女性曾经有过怎样的遭遇和经历,如同单符郎仍娶已是妓女的邢春娘为妻一样。对于这场婚姻,知情者对乱后为妓的邢春娘没有丝毫的鄙视或批评,对单符郎娶妓女为妻不但没有嘲笑,反而予以赞扬。这体现了乱世之后世人对人性的豁达理解和对节烈的变通态度。也就是说只要事情符合生活逻辑,能改善生存处境,那么当事人就会得到他人的同情和社会的谅解。

无论是唐代颇具浪漫精神的豪侠助人还是宋代质朴的妻归故夫,他们都对乱后婚姻充满希望。与之相比,明清小说家则完全褪去了理想主义色彩,更加重视乱世动荡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艰辛和痛苦,在男女婚恋的悲惨境遇中寄寓了浓烈的感伤情怀,如《剪灯新话》和《聊斋志异》中的乱世爱情都蕴含着深深的悲慨情绪。

《剪灯新话·翠翠传》在刘翠翠与金定感人至深的生死爱情中寄寓了浓烈的人生辛酸之感。淮安的富家女刘翠翠爱慕出身贫寒的同学金定,在开明父母的主持下二人结为夫妻,相得之乐,如“鸳鸯之游绿水”。但不及一年,随着张士诚兄弟起兵高邮“尽陷沿淮诸郡”,他们的幸福生活就此中断。翠翠被张之部将李将军掳走,从此杳无音信。金定备历艰辛,辗转平江、绍兴、湖州等地寻找翠翠下落。在七年的颠沛流离中,翠翠已成为李将军宠妾,金定无法与翠翠再续前情,只能假托兄妹关系在李将军家匆匆相认。金定因与翠翠难有复合机会,最终抑郁而死,葬在道场山下。翠翠送殡回府后,“是夜得疾,不复饮药”,在嘱托李将军将她葬在金定坟旁后“言尽而卒”。由于翠翠与金定客死他乡的情况无人知晓,因此当明朝平定天下后,翠翠家的旧仆路过道场山,在朱门华屋中见到了夫妻二人,翠翠向其诉说“始因兵乱,我为李将军所掳,郎君远来寻访,将军不阻,以我归焉”的往事,并通过旧仆给父母修书传信。但当其父与仆人再到道场山下时,却只见“荒烟野草,狐兔之迹”。夜间翠翠给父亲托梦,再叙过往,“往者,祸起萧墙,兵兴属郡。不能效窦氏女之烈,乃致为沙吒利之躯。忍耻偷生,离乡去国。恨以蕙兰之弱质,配兹驵侩之下材”,“叫九阍而无路,度一日如三秋”[58],表达了无辜遭祸、含恨而死的无限愤懑。

金定与翠翠本是自由相恋的美满夫妻,但最终双双悲愤而死,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就是元末天下大乱中的强权势力。作者对动荡时期的民众之苦虽深表同情,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借鬼魂来传达乱离之悲。翠翠鬼魂给仆人的诉说和给父亲托梦时都提到了因天下大乱而使夫妻二人被迫分离的遭遇,这是对乱世罪恶的血泪控诉。翠翠魂灵之所以给仆人诉说因李将军通达而让她们夫妻团聚,一方面是为了让仆人给她父母送信,更重要的是以此传达出乱世之中弱者渴望当权者能体贴人情的理想。但这种理想是不存在的,因此,当翠翠给父亲托梦时就尽情倾诉了自己被强权者掳走后度日如年的痛苦状态。作者以冷静的笔墨借翠翠之口真实再现了王朝更迭时平民家庭的坎坷遭遇,反映了他们生活的巨大变化,以及精神上遭受的痛苦折磨。《翠翠传》充分意识到乱世女性经历的感情伤害,通过翠翠所吟诗句“一自乡关动战锋,旧愁新恨几重重。肠虽已断情难断,生不相从死亦从”得以彻底宣泄。而金定与翠翠的抑郁而终则折射出乱世给世人带来的伤痛永难愈合。

与《翠翠传》的构思方式相似,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也有许多借鬼魂表现人世苦难的作品,其中《公孙九娘》更是以人鬼婚恋悲剧揭露了明清易代给中原老百姓造成的巨大伤害。公孙九娘是一个在清初于七案中被迫自缢的无辜少女,她始终忘不了清兵入关镇压地方民乱时“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的恐惧和慌乱。虽然她的鬼魂与莱阳生结合,但内心深处依然孤独、惶恐,所咏“白杨风雨绕孤坟,谁想阳台更作云?忽启镂金箱里看,血腥犹染旧罗裙”之诗逼真刻画了柔弱女子在战乱之时惊恐无助以及含冤死后孤苦无依的状态。

从历代乱世婚恋故事来看,唐传奇颇具浪漫情怀和理想色彩,多通过侠士相助等方式使有情人得以团圆;宋代小说虽然世俗化倾向加强,突出男女双方在乱世中的曲折磨难,但仍带有幻想成分,夫妻双方大都在历尽苦难后破镜重圆;而明清小说家则悲观失望,不仅凸显落难者身心遭受的双重折磨,并以男女殉情、尸骨飘零等形式加深乱世的悲剧意蕴。

五、乱世人民的道德要求

在悲惨的生存处境中,在生命遭到严重威胁时,人们的行为方式最能体现时代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古小说中人物形象的所作所为与命运遭遇就是当时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的生动再现。

亲身经历过两宋之际天下大乱的洪迈对乱世苦难感触极深。他撰集的《夷坚志》载有许多乱世民众悲惨遭遇的故事,全面反映了在社会大灾难中世人的生命状态和思想情感,如《饥民食子》暴露了老百姓在荒乱困苦时以子女为筹码互换而食,甚至要杀子食肉的残忍现象:

自古凶年饥岁,兵革乱离之时,易子而食者有之矣!予所闻二事,抑又甚焉……近郭朱氏,有男女五人,长子曰陈僧,年十六七,能强力耕桑,最为父母所爱。值宣和旱歉,麻菽粟麦皆不登,无所谋食,尽鬻四子,而易他人子食之。独陈僧在,每为人言:“此儿有劳于家,恃以为命,不可灭。”……不见所谓陈僧者,询所在,翁泣曰:“饥困不可忍,乃与某家约,绐此子使往问讯,既至,执而烹之矣!”建炎中,荆襄寇盗充斥,荆南小民居城中,一妻一子,家在村野,颇赡足。常载钱米饷给,偶失期不继,民欲食其子。使妻结绳为缳,诱儿入室,置首其中,送绳出壁隙,而己从外掣绞。儿方数岁,妻知不可止,强听之,自引首入缳,而报夫云已竟,夫力掣绳,觉气绝,来视,则死者乃妻也。是日饷车至,已无及,儿幸存矣![59]

朱氏夫妻将五子易与他人而食和荆南小民欲食其子的行为虽是荒乱之年的无奈之举,但他们为活命而杀子的做法是有悖人伦道德的。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连野兽都不会做的事情,荒乱之人却做了,充分反映了乱世时期人性的缺失。其中荆南民妻在无法改变丈夫要杀子的决定时舍己存子的做法则显示了女性的伟大人格。这种赞扬女性仁爱而斥责男性自私的思想在《梁小二》中表现得更强烈:

解州安仪池西乡民梁小二,家世微贱,然皆耕农朴实,至梁独狠戾,其母寡居,事之尤悖。妻王氏,性恬静,所以奉姑至谨。北虏皇统之中,河东荒饥,疫疠荐臻,流徒满道路。梁挟母妻并稚子四人,偕行至孤山之东陵,就野人乞食以哺其子。王氏念姑久不食,减半以与之。梁见之怒甚,诈使妻抱子前行,自与母在后,相望百步许,即仆母在地,曳入道侧,掬泥沙塞其喉,然后去。稍进遇妻,妻问姑安在,曰:“老人举足迟,但先到大家丐晚餐以须其到可也。”久而杳然,妻疑为夫所害,还访之,见尸已僵,拊膺悲泣,急取水扶灌,气竟绝不苏。乃奔告里保,执梁送于县,才及中途,风雨暴作,霾曀不辨人,迅雷震耀,鬼神飞焰,杂遝出没。众惧散,亦不暇顾梁所之。少选澄霁,梁乃卧土窟,头目皆为天火烧烂,惟脑骨仅全,俨成髑髅,肢体如故,目睛暗淡无光而不死,能别识人物,饮食语言皆无妨……官愍其妻子,给粟养之。梁经数年尚存。[60]

梁小二的害母之举遭到神灵惩罚,其妻的仁爱得到官府资助,而神灵和官府的态度正是社会痛恨不孝之行与向往仁德理念的体现。《夷坚志》充分肯定了荆南民妻和梁小二妻在困境中爱护子女、怜惜老人的美德。这表明在生死的大考验中,女性平时不被人重视的优秀品质得以挖掘,并且成为时代的标杆。

其实,《夷坚志》中诸如梁小二等男性的不孝之举在五代宋初文人笔下多是女性所为,如《稽神录》中欧阳妻的恶行恶果就颇具代表性:

广陵孔目吏欧阳某者,居决定寺之前。其家妻少遇乱,失其父母。至是有老父诣门,使白其妻:“我汝父也。”妻见其贫陋,不悦,拒绝之。父又言其名字及中外亲族甚悉,妻竟不听。又曰:“吾自远来,今无所归矣。若尔,权寄门下信宿可乎?”妻又不从。其夫劝,又不可。父乃曰:“去,吾将讼尔矣!”左右以为公讼耳,亦不介意。明日午,暴风雨从南方来,有震霆入欧阳氏之居,牵其妻至中庭,击杀之。大水平地数尺,邻里皆漂荡不自持。后数日,欧阳之人至后土庙,神座前得一书,即老父讼女文也。[61]

欧阳妻因为父亲贫陋而不愿相认并拒父于门外的做法是违背纲常伦理的,因此遭到了天神的谴责,这与梁小二的遭遇和性质相同。欧阳妻之事在当时可能确有其事,也可能是依据传闻编写的,如《北梦琐言》就记载了后唐庄宗的皇后刘氏因嫌弃其父落魄而不愿相认的事件[62]。徐铉与孙光宪几乎是同时代人,因此“欧阳妻弃父”可能是在传闻的基础上融入了世人的道德期许而创作的。孙光宪(896—968)的《北梦琐言》、徐铉(916—991)的《稽神录》与洪迈(1123—1202)的《夷坚志》所描述的中年夫妇杀子女、害父母事件中的女性行为的差异,折射出李唐灭亡后的二百多年间人们对女性认识的变化。女性形象由五代时期不讲孝道到宋朝爱子敬母的转变反映了北宋以来妇德的加强和人们对女性品德的重视。

朱氏翁媪和荆南小民食子活命的残忍做法无人指责,而梁小二和欧阳妻的不孝遭到神人共怒,可见斥责不孝是小说家的一致态度,体现了古代“百善孝为先”的道德准则。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孝道在任何时候都是最重要的,因此,那些不守孝道的人必将受到惩罚。《北梦琐言》卷一〇《薛准阴诛》中薛准因“丧乱后不养继母”而遭天诛,《夷坚丁志》卷六《叶德孚》中的叶德孚避寇时因不顾祖母而遭神殛的事件都是这一思想的体现。虽然他们的不孝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但父母食子不受惩罚而子不认父却遭雷劈的现象充分显示了孝的重要。正因为孝是人伦之首,因此在危乱中能坚守孝道的人就会得到神明帮助。如《夷坚三志壬》卷九《俞杰孝感》中的俞杰在父亲被巨盗打伤时从林间奔出愿代父死的行为感动了群盗,以致逃脱险境。这一经历在作者看来是“诚孝感格,故神明阴为之助”。《夷坚三志补·愿代母死》中可从世为救被执之母而主动前往盗所,被群盗聚剑射之而不中的情况亦非人力所能及,应是神为扬孝而暗中帮助的结果。众多乱世中因孝或不孝而导致命运不同的故事表明,孝是考验人们是否丧失人伦道德的最基本准则。

正因为大乱之时丧失孝道的事例极多,因此,小说家们才用鬼、神等灵物作为惩罚不孝或褒扬孝行的载体。对于子女来说,要讲孝道;而对仆人而言,则要求忠义,《夷坚志·张卨义仆》就传达了这一理念:

楚州东渐民张卨,家巨富,好施与,务济民贫,不责人之报。年方壮,遭乱流离,骨肉散落,独与一仆羁栖于射阳湖中,乞食以活。为贼所掠,求货不得,缚于大木之下,将生啖之。已刲股数脔,仆窜既脱矣,见之,恸哭而出,举身遮护而拜贼曰:“此是我主,虽本富豪,今赤身逃难,尚无饭吃,岂得更挟财货。如欲饱其肉,则又瘦瘠,愿脍我以代之。”贼虽嗜杀人,亦为义所激,闻言叹异,亟解卨缚,并仆释去,且遗以钱帛。迨绍兴中,淮上安定,卨归里,事业赀产尚嬴百万。仆亦存,卨以弟待之,张氏子弟皆事之如诸父。[63]

仆人勇救张卨的举动与俞杰、可从世挽救父、母性命的本质相同,都是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但俞杰和可从世主动现身后虽然打动了强盗,却仍遭受了刁难或迫害,而张卨之仆不但感化了众贼,而且贼人还主动将他们主仆释放,并赠送钱帛。这些差异是基于人们对孝和义的不同看法所致。因为对常人来说,孝是最基本的,它体现的是亲情;而义更高尚,它呈现的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无私大爱。这是任何人在危难之中都渴望得到的,即使是强盗和恶人也不例外,因此,嗜杀的贼人“为义所激”而释放了张氏主仆,特别是仆人后来得以善养,体现了世人对义的最高褒扬。

在古人心中,义是比孝更高一层的道德境界,它超越了血缘或家族关系,成为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论语·里仁》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64]《夷坚志》就特别赞赏那些在危急时刻能对与自己毫不相干之人施以援手的大义行为,除张卨之仆外,“黄汝楫”之事更体现了人们对仁义之举的向往:

越人黄汝楫,家颇富。宣和中,闻方腊犯境,以素所积金银缗钱,计值二万贯,瘗于居室,而避地于深山。忽有贼执白旗游弈者来,且揖且拜,黄惊惧答拜,认其人,盖旧仆也。且言:“吾主将拘掠士民女,闭之空室,从索金帛,取赎则放,否则杀之。”黄恻然曰:“所囚人几何。”曰:“无虑千数。”黄曰:“我藏物于家,约值二万缗,欲尽举以赎千人之命,可乎?”仆曰:“足矣!”令归白之,明日当奉报,遂去。而旦至,如其请,乃悉发所瘗,辇输其营,千人皆得归。诣黄谢,为其念佛祈福,欢声如雷。乱平后,梦金甲神人长丈许,从天而下,呼谓曰:“玉帝有敕,以汝活人甚多,赐五子登科。”至绍兴中,黄为浦江令,开、阁、阅同登乙科,次举又二子中选,如神所告。[65]

富人黄汝楫用所藏的全部财物赎回上千人的性命后得到神灵荫护,以致五子登科。神的态度正是当时社会道德理念的体现,正如《周易》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乱中救人活命就是最大的德行。这些孝行、义举和仁爱精神是人类善德的代表,尤其是在个体生命遭到极大威胁的乱世时期,最是难能可贵。

在封建王朝,除了平民处于社会的底层外,还有一种人,他们虽然有机会接近统治者,但地位却很低,即所谓的伶人工匠。在当权者那里,他们时常处于被玩弄的境地,但在国破家亡之时,他们中的一些人却能做出超越常人的忠义之举。《明皇杂录》中的宫廷乐工雷海青在被安禄山叛军威胁时,“投乐器于地,西向恸哭”,以至于被“支解以示众”;《录异记》中的刘万余、邓慢儿、摘星、胡弟、米生等杂技艺人虽受叛军极大恩遇,但却不忘旧朝,不为叛军做事,并尽力瓦解叛军力量以救国家。他们都是底层民众忠义之心和英雄之气的代表。

僖宗幸蜀,黄巢陷长安。南北臣僚奔问者,相继无何。执金吾张直方与宰臣刘邺、于悰诸朝士等潜议奔行朝,为群盗所觉,诛戮者至多。自是厄束,内外阻绝。京师积粮尚多,巧工刘万余、乐工邓慢儿,角抵者摘星、胡弟、米生者,窃相谓曰:“大寇所向无敌,京师粮贮甚多,虽诸道不宾,外物不入,而支持之力,数年未尽。吾党受国恩深,志效忠赤,而飞窜无门,皆为逆党所使。吾将贡策,请竭其粮,外货不至,内食既尽,不一二年,可自败亡矣。”[66]

小说家对这些身份低下却具爱国情怀之人的记载传扬,反映了在国难当头的危乱时刻人们对忠勇之德的渴望和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