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华生回忆录续说
尽管罪犯进行了激烈抵抗,但最终还是被我们成功抓获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性情暴戾之人。当他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时,友善地笑了笑,并希望刚才的扭打没有给我们任何人造成伤害。“我估计,你要送我去警察局吧。”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停在门口。要是你松开我的双腿,我会自己走到跟前坐进去。我的体重不像原来那么轻,你们几个要把我抬起来也不容易。”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眼神对视了一下,好像认为答应这样的提议太过冒险。但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要求,并为他解开了绑在脚踝处的毛巾。对方站起身来,伸了伸腿,貌似要确认一下这双腿是不是真的又自由了。当时的情形令人至今记忆犹新,看着眼前的罪犯,我心中暗想,像这么壮实的男子还真是少见。久经日晒,他的脸显得黑黢黢的,露出的表情坚毅而富有活力,样子斩钉截铁,就如他的体魄一样不可撼动。
“要是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他一边说着,一边钦佩地注视着我的同伴,“你对我这个案子的处理方法确实很严谨。”
“你们最好和我一起去吧。”福尔摩斯对两个探长说。
“我来驾车。”雷斯垂德说道。
“好啊,格莱森和我也能搭个车。医生,你也来。你对这个案件很感兴趣,也跟我们一起去吧。”
我愉快地答应着,同他们一起下了楼。那个罪犯并没有试图逃跑,反而镇定自若地上了那辆曾经属于他自己的马车,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挥鞭策马,很快就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有人带领我们进了一间小屋,那里有个警官记录了罪犯的名字,还有他受控告谋杀的两个人的名字。这个警官面色苍白,对什么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按照固有的套路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现在,杰弗逊·霍普先生,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我必须提醒一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被记录下来作为定罪依据。”
“我想说的太多太多。”那个犯人缓缓说道,“在座的各位先生,我想将关于这件案子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你们。”
“等到受审的时候再说不是更好吗?”这个警官问道。
“我可能都没机会接受审讯了。”他回答道,“你们不必惊慌,我并没有自杀的念头。你是个医生,对吗?”他转过身,用一双乌黑凶猛的眼睛看着我。
“是的,我是个医生。”我答道。
“那么,请你把手放在这儿。”他微笑着说道,还用戴着铐链的手指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我照他说的那样往他胸口一放,立刻就意识到里面跳动混乱,有些异常。他的胸腔似乎在颤动,就像有一台强劲的机器在一幢脆弱的建筑物里面运转一样。房内很安静,这使我还能听到他的胸腔里发出嗡嗡嘈杂的声音。
“啊呀,”我大叫道,“你患有主动脉瘤。”
“他们都这么说。”他平静地说,“上周,我找医生检查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几天,这个病就要发作了。这些年病情一直在恶化。我得这病应该拜赐于风餐露宿、饥寒交迫,因为盐湖城大山中的条件毕竟很有限。现在,复仇的使命完成了,我也不在乎自己何时死去。但是,我想在临死前把事情都交代清楚,好让看到记录的人了解,我不是个普通的杀手。”
警官和两个探长匆匆商量了一下,准许他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医生,你觉得他的病情会很快危及生命吗?”警官问道。
“的确极有可能。”我回答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先录取他的口供。”警官说道,“你说吧,先生。不过还是要再次提醒一下,你所说的一切都将全程记录。”
“请允许我坐着说吧。”犯人边说边自顾自地坐下了。“患有动脉瘤的人容易疲乏,而就在半小时前,我们刚刚剧烈打斗过,简直是给病情雪上加霜。我已是一只脚踏入坟墓的人了,没什么好骗你们的。我说的话句句属实,至于你们如何利用,就不关我的事了。”
说完这些话,杰弗逊·霍普就靠在椅子上开始招供。尽管他说得从容淡定,有条不紊,就好像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情一样,但供词内容却令人对他刮目相看。我敢保证,这份整理好的证词准确无误,因为这是我借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摘抄下来的。他的笔记本里记录了这个犯人亲口供认的说辞。
我憎恨这两个人的缘由,与你们没有多大关系。他们死有余辜,害了两条人命——一个父亲和他的女儿,也就不配再活在人世间。从他们犯罪到现在已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了,让我举证控告他们,也都不大现实了。但我知道他们就是有罪,所以我就决定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者的任务全都揽过来,一个人干了。你们如果够男人,遇到我这样的处境,也一定会这样做的。
刚刚提到的那位姑娘,二十年前本该要嫁给我,可却被迫嫁给了那个该死的德雷贝,令她伤心欲绝,最终郁郁而终。我从她的遗体上取下了这枚戒指,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让他在临死时看着戒指,明白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我随身带着这枚戒指,跟着德雷贝和他的同犯,踏遍了两大洲才追上他们。他们想让我体力耗尽,然后自动放弃,但这绝不可能。我很可能明天就会死去,即便真的死了,也能死而瞑目。因为我完成了复仇使命,而且完成得相当漂亮,这就足够了。我亲手杀死了这两个混蛋,也没留下什么遗憾。
他们腰缠万贯,而我却一贫如洗,想要四处追踪确实不易。来到伦敦的时候,我发现钱包里已经分文未剩,所以得找个活儿干来维持生计。驾车和骑马对我来说简直和走路一样轻松自然,于是我便到马车厂去找事情做,很快就被雇用了。每个星期,我交一些定金给车主,剩下的钱就归我自己了。余钱虽少,但还能勉强度日。在这里认路成了最让人头疼的事情。我个人觉得,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伦敦的街道最不好识别。于是我便随身带一张地图,直到我认清了主要的旅馆和车站,工作才好干了一些。
过了些日子,我总算找到了这两个人的住处,我一遍又一遍地打听,却不想在偶然中撞到他俩。在泰晤士河对岸的坎伯威尔区有许多公寓,他们在那儿找了一家住处。我明白只要能找到他们,我就有办法左右这两个人的生死。我蓄了胡须,这样他们就认不出我了。我尾随着他们等待时机。我已下定决心,绝不让他们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差点儿逃掉。在伦敦这块地方,无论他们去哪儿,我都会紧紧跟在后面。我有时赶着马车跟着,有时步行追踪。大多数时候,我赶马车跟随,因为这样他们就不容易逃离我的视线。只有清晨或者深夜,我才真正驾车挣钱,所赚的钱自然无法及时向雇主缴纳租金。但这些我都顾不得了,整天只想着该如何除掉这两个心头之患。
然而,这两个滑头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可能意识到自己被跟踪了,所以从不单独外出,半夜就更不会出来了。我每天驾着马车跟踪他们已经有两个星期了,可从没见他们分开过。德雷贝总是喝得醉醺醺的,但斯丹格森却连个盹儿都没打过。我从早盯到晚,也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但我并不灰心,因为冥冥之中,我感到时机快到了。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我胸腔这儿的问题,生怕它万一提前破裂,那我这么多年来可就白忙活了。
终于在一天傍晚,我逮着了机会。我驾车在托尔坎特拉斯附近徘徊,据说他们就住在那里,这时,我突然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了他们住所门口。很快,就有人把行李拎了出来,随后德雷贝和斯丹格森也跟着走出来,他们一起上车走了。我赶紧挥鞭策马紧紧跟着,始终都未曾让他离开过我的视线。我当时感到局促不安,唯恐他们又会改变住处。到尤斯顿火车站后,他们下了马车。我让一个小男孩牵着我的马,自己就跟着他们来到了月台上。我听到他们在询问发往利物浦的那趟车,一个守卫回答说,刚刚开走一班车,几个钟头内是不会有第二趟车的。听说这个情况后,斯丹格森有些垂头丧气,而德雷贝却显得喜不自胜。我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他们很难发现我,这也让我听清了他们的每一句谈话。德雷贝说有点私事要解决,让斯丹格森再等一会儿,他马上就回来。他的同伴表示反对,还提醒他两人约好一起行动的。而德雷贝却告诉他,问题没那么棘手,他自己单独办就好。我没听清楚斯丹格森又说了些什么,只听到德雷贝突然大声嚷嚷,说斯丹格森不过是个他花钱雇来的仆人而已,连自己的身份都掂量不清楚,反倒来责备主子。就这样,这位秘书觉得自讨没趣,便不再劝说,而改作商量的口气说,万一德雷贝真的错过了最后一趟火车,就来哈利迪私人旅馆找他。德雷贝回答说,他赶在十一点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说完,他就挤出了车站。
这样的机会,我等得实在太久,不过终于让我等到了。我的仇人这下总算落入了我的手掌心。如果混在一起,他们还可以互相协助;但一旦分开后,他们必将完蛋。尽管这样,我还是没敢草率行事。我的计划早先都想好了,要让仇人意识到是谁杀死了他,还得让他明白受罚的缘由,只有这样,复仇才能大快人心。我依照计划行事,准备给仇人机会让他死个明白,让他知道我承受了多大的冤屈和苦难,也让他知道这是他所犯的罪孽找上门来了。几天前,我拉过一位客人看房子,所看的房子大部分都位于布里克斯顿路一带,他下车时正巧把钥匙落下了。尽管那个人当晚就取走了钥匙,我还是赶在他取走前就刻了个模子,还照着样重新配了一把新钥匙。这样的话,在这个大城市里,我至少能有个安身之所。这里没人打扰,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何把德雷贝弄到那个房子里,成了当下要解决的难题。
他在路上走着,进了一两家酒馆。在最后一家酒馆,他待了有半个多小时。走路都跌跌撞撞的,显然是喝高了。一辆双座马车正好停在我前面,他就搭上马车走了。我跟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路上,我的马鼻子和他的车夫相距只有1码多。我们穿过了滑铁卢大桥,又在大街上行驶了几英里。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他竟然回到了原来住过的地方。我想不通,他再次回来要干什么。但我继续跟着,把车停在了距离这所房子大约100码的地方。他走进房子后,那辆马车就离开了。请给我倒杯水喝,说得我口干舌燥的。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他一口就喝了个精光。“这下感觉好多了。”他说,然后继续说。
我等了大约一刻钟,或是一刻钟多一点,突然听到房子里面传来了争吵声,好像还有人动手打架了。紧接着看见大门砰然打开,从里面闪出两个人影,一个是德雷贝,还有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年轻小伙子。这个年轻小伙子一把揪住德雷贝的衣领,快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狠狠一推,还在后面踹了一脚,一下子就把德雷贝送到了大街上。“你个卑鄙小人,”他对着德雷贝大骂道,手里还晃着一根木棍,“我揍死你,胆敢欺负老实人家的姑娘。”他看起来气坏了,要不是这混蛋跑得快,逃到了街上,他一定会用棍子把他揍个半死。德雷贝一路飞跑,在拐弯处看到了我的马车,便招呼一声就跳了上来。“哈利迪私人旅馆。”他说道。
看到他坐上了我的马车,我心跳都加快了,高兴得简直无法自已。但我还是有点担忧,怕在这紧要关头,该死的血瘤破裂了。我慢悠悠地驾着马车,心里思量着如何解决是最保险的。我可以把他径直拉到乡下,找个荒僻的小路,在那里放心地与他摊牌算账。我刚刚打定主意,他却自己为我想了个解决办法。他的酒瘾又犯了,让我在一家大酒店门口停下来。他进去时,还让我在外面等着。酒店快要打烊的时候他才出来,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我感到自己彻底掌握了主动权。
不要以为我蓄谋已久,就会迫不及待地一刀结束他。要是那样干,只是简单地伸张了正义而已。我是绝对不会让自己那样做的。我早就做出过决定,只要他能好好把握机会,说不定还有活命的可能。在美国漂泊的时候,我干过形形色色的活儿。我曾经在约克大学实验室当过门警和清洁工。有一天,教授在课上讲解毒药时,给同学们展示了一种叫作生物碱的物质。这是他从南美洲人的毒箭里面提取出来的,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毒药,人只要碰上一点儿,就会立刻死于非命。我记下盛放毒药的瓶子,在他们走后,就趁机取了一些。我特别擅长配药,很快就把这些生物碱做成了溶解性药丸。我在每个盒子里面放了一颗这样的毒药丸,再放一颗样子相似的无毒药丸。我当时就决定好了,只要有机会,就给这两个人每人一盒,让他们先选择一粒吃掉,剩下的一粒留给我自己。这样做极具杀伤力,却又悄无声息,犹如用手帕蒙住枪口射击一般。从那天起,我就一直随身带着那个药丸盒,准备伺机而动,没想到还真就要用到它们了。
等到十二点多快一点的时候,荒凉阴冷的夜里,再加上骤然刮起的狂风暴雨,使外面的景象更为惨淡了,然而我的内心却无比高兴,甚至都有些欣喜若狂,特别想将压在心头的一切大声宣泄出来。各位先生,如果你们当中的哪一位曾经为一件事情而死命追寻,苦苦等待二十多年,终于就要触手可得了,那你一定能理解我当时的感受。为了抚平紧张的情绪,我点了一支雪茄,开始吞云吐雾。但由于太过兴奋,我的手还在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噗噗跳动起来。当我驾着车往前走时,我好像能看到老约翰·费里尔和动人的露西在黑暗中冲着我笑。我看得真真切切,就像这会儿看见在场的诸位一样清晰。他们一路上总是飘在我前头,两人分立于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所空房子里。
街上空无一人,除了雨点落下的声音以外,听不到其他任何动静。我透过车窗往里看了一眼,发现德雷贝缩成一团,酒醉之后早已睡得不省人事,我摇了摇他的胳膊跟他说:“该下车了”。
“好的,车夫。”他说道。
我想,他肯定以为到他事先提到的那家旅馆了,他没多说一句话就下车了,跟着我来到了花园里。他头重脚轻,站都站不稳当,我只好扶着他走,免得摔倒。走到门口后,我打开门,领着他走进了客厅。我敢保证,费里尔父女一路上一直走在我们前面。
“这儿太黑了。”他一边说,一边跺着脚乱踩。
“我们很快就能看见亮光。”我说着就划了一根火柴,点亮了一支带来的蜡烛。“好了,伊诺克·德雷贝。”我转过身凑近他,并把蜡烛举到我的脸跟前。“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蒙眬地盯着我看了老半天,然后双眼中充满了恐惧,整张脸都抽搐起来,这说明他还记得我。他面如死灰,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去。我看到他眉毛上渗出汗来,牙齿也在上下打战。看到他这副可怜样儿,我禁不住靠在门上大笑起来。我一直都觉得,大仇得报必然会感到十分宽慰和甜蜜,可从未料到会有这股酣畅淋漓的满足感。
我说:“你这个混蛋,从盐湖城躲到圣彼得堡,我一路追来,却总让你逃脱了。现在,你逍遥自在的日子总该走到头了吧。你我两个人,总会有一个再也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还在向后缩。从他脸上的表情能看得出,他肯定以为我发疯了。当时,我真跟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脉冲跳得厉害,就像受到了大铁锤的砸击。我相信,要不是我鼻子里流出血,让我轻松了一下,我的病肯定会当场发作的。
“你觉得露西·费里尔现在怎么样了?”我厉声质问道,并且将门锁上后,把钥匙拿在他面前不停地晃动。“报应虽然晚了些,可迟早是要来的,你最终还是落到了我的手里。”我说话时,他怯懦的嘴唇一直在发抖。他本可以向我求饶的,但他心里明白,这么做根本没用。
“你想谋杀我吗?”他结结巴巴地问。
“这根本算不上谋杀,”我回答道,“杀死一条疯狗,谁能说是谋杀呢?我心爱女人的父亲惨遭屠杀,而你却将她强行拖走,推到了你那令人憎恶而又卑鄙的新房里,你当时可曾动过恻隐之心?”
“她父亲不是我杀死的。”他大声叫嚷道。
“但正是你,伤透了她纯真烂漫的心。”我尖着嗓子嘶吼道,并把药丸盒子推到了他面前,“还是让上帝替我们裁决吧。挑一颗吃掉。一颗存有死亡,一颗富含生机。你挑剩下的留给我吃。让我们看看,这人世间是真有公道存在,还是大家都在瞎碰运气。”
他蜷缩成一团,放开嗓子大声哭喊,乞求我放他一条生路。而我却拔出刀来,举在他喉咙处,逼他顺从地吃下一颗。我也吃掉了另外一颗。我们静悄悄地面对面站着,大概等了有一两分钟的样子,是在等着看到底谁死谁活。我永远都无法忘记他当时的表情,他脸上闪过一丝剧痛的征兆,这说明他吃的是有毒的那颗。看到他那副样子,我大笑起来,还把露西的结婚戒指举到了他眼前。生物碱起效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仅仅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痛苦地抽搐起来,他的脸由于挣扎都变了形状。他两只手死命地向前抓,还不停地颤抖着;他在凄厉的惨叫声中,重重地栽倒在了地上。我用脚踢了踢,将他翻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心口。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他死了。
我鼻子里血如泉涌,而我竟浑然不觉,也不管不顾。不知道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就蘸着自己的鼻血在墙上写了一个词。或许是出于恶作剧的想法,好让警察步入歧途。我当时感到特别轻松和愉快,就想起了纽约曾经发生过的案例,一个德国人遇害,在他身上发现了“RACHE”的字样。报纸当时还就此争论不休,大都认为是秘密党所为。我想旧戏重演,用困扰纽约警察的案件来迷惑伦敦的警察。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就近在墙上写下了这个词。然后我就返回马车跟前,发现周围依然连个人影都没有,夜晚还是那么凄凉。赶了一段路后,我把手插进了兜里,这才发现露西的戒指不见了。我感到如遭雷击,顿时傻了眼,这可是她留下的唯一信物呀。想着有可能是在我弯身翻检德雷贝尸体的时候,不小心掉了,我便驾车折返了回去。把马车停在街道边上后,我壮着胆子向那间屋里走去。为了找回丢失的戒指,我甘愿冒任何风险。可我刚走到那所房子跟前时,恰好撞到了一个警察身上。为了避免他怀疑,我就假装喝醉了酒。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贝最终的下场。剩下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找斯丹格森讨债,我要让他尝尝同样的苦头,替约翰·费里尔报仇。我知道他当时正待在哈利迪私人旅馆,所以整天在那附近逗留,可他就是不出来。我想他可能已经有所怀疑了,因为德雷贝没有再露过面。斯丹格森确实很狡猾,时刻保持警惕。可是,他要是认为待在房间里就能摆脱我,那他就完全搞错了。很快,我就摸清了通向他房间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利用旅馆外胡同里放着的梯子,趁着天色还没有放亮,很快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后就告知他欠着的人命债到了该做了结的时候了。我把德雷贝受死的情况告诉了他,也给他提供了同样选择药丸的机会。可他不怎么领情,反而从床上跳起来,径直扑向我,意欲卡住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一刀戳穿了他的心脏。无论怎么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他要是真接受了选择药丸的机会,上帝也会让他的罪恶之手挑走有毒的那一颗。
我还有几句话没有说完,不如让我说完的好。这样的话,我就是马上完蛋,也甘心了。我还在继续干驾车的营生,想着攒够了钱就回美国去。可就在我把马车停在广场上休息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问我是否知道一个名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他说在贝克街221号B座有位先生想乘坐他的马车。我就跟着去了,丝毫都没有起疑心。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却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这个年轻人一下子就把我两只手铐起来了,出手灵巧熟练,为我平生仅见。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供词。你们可以把我当作杀人犯,但是我觉得自己跟你们一样,也是一位伸张正义的人。
他的故事情节惊险刺激,讲得凝重悲壮,叙事方式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场的人都静静地坐着,沉浸其中。两位探长以此为业,时常审讯并听到过各种供词,居然也在洗耳恭听。他的供词都陈述完了,我们却还傻坐在那儿,沉默了好几分钟,只听见铅笔在稿纸上沙沙作响,那是雷斯垂德在记录供词的结尾部分。
“我还有一点没弄清楚,想请你多透露一些。”福尔摩斯最后说道,“我刊登招领启事以后,一定是你的同谋前来领走了戒指,请问他是谁?”
这个凶手冲我的同伴眨了眨眼睛,半开玩笑地说:“我自己的秘密可以跟大家坦白,但我不能陷他人于不义。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觉得这可能是设的局,但也指不定真的是我想拿回的戒指。我的朋友甘愿冒着风险走一遭。我想,你也觉得他干得很高明吧。”
“当然,确实很高明。”福尔摩斯由衷地说。
“请注意,各位先生,”警官严肃地说,“法律程序必须遵守。嫌疑人将于本周四提交法庭审讯,请你们务必到场。在开庭之前,他交由我负责。”他一边叮嘱我们,一边按了下铃,两个看守走进来把杰弗逊·霍普押走了。我和我的同伴也从警察局走了出来,招呼了一辆马车返回了贝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