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召开及委员会产生
179.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应做好哪些工作?
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正式会议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
(2)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内容是:审议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在每次主席团会议之前是否召开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同)。会议议题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的委员会关于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4)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内容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5)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也可以提交大会通过);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确定监票人;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6)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7)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180.党员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应做好哪些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正式会议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歌》;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2)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讨论单位,审议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3)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对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确定监票人;审议大会决议(草案)。
(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党员大会通过有关决议(一般放在选举结束后进行)。
党员人数少的,可以从简。
181.党内选举时,对出席会议的人数有何要求?哪些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返回有困难的。
(7)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182.召开党代表大会可否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如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在会上有发言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如果列席人数较多,一般应单独编组活动。列席人员参加大会的哪些活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列席人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出,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183.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主持人怎么确定?
根据规定,党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通常应推选执行主席具体主持会议选举,执行主席一般可由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党员大会的选举,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党的委员会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会议的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184.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有哪些?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有: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
(2)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
(3)奏(唱)《国歌》。
(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党委会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如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5)宣布休会。
185.召开党员大会选举要否举行开幕式?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不单独举行开幕式。但在召开党员大会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前,一般应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186.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程序有哪些?
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程序有:
(1)清点到会代表或党员人数。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或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4)介绍候选人情况及酝酿产生过程,通过候选人名单(此项内容如已在本次大会前进行,即只宣布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87.监票人的条件、设置的原则和主要职责是什么?监票人怎样产生?
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
监票人数量,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确定。其主要职责是:
(1)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
(2)投票时监督投票。
(3)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督计票人计票。
(5)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
监票人产生的方法是: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
188.在什么情况下可设总监票人?其主要职责和产生办法是什么?
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在监票人员设置较多的情况下,为加强对监票人员的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总监票人一名,必要时也可设副总监票人一名。
总监票人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选举的全过程。
(2)负责对监票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工作。
(3)负责审核参加选举的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对有争议的选票作出鉴别或裁决。
(4)审查选举结果并签字,向主席团报告预选结果和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结果。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表决通过或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的总监票人,由党的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189.计票人产生的方法、设置的原则和主要职责是什么?
计票人由党代表大会秘书长或党员大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计票人的主要职责是: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并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190.怎样介绍候选人情况?介绍候选人情况应注意哪些问题?
选举前,选举单位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除了要坚持由选举单位党组织或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介绍以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采用什么方式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由党组织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
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重点介绍候选人的优点、长处和工作实绩等,同时也要如实地指出候选人的不足和缺点,使情况介绍真正反映出每个候选人的特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时,不能对选举或不选举某个候选人进行暗示,更不能借介绍候选人情况之机搞保证选举。
191.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可否留出委员空额?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92.党的关系在地方,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员,能否被选为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委员?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201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只有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上述规定,党的关系在地方,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不在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党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选为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委员。如工作需要,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员(包括书记)可列席业务主管单位党委有关会议。
193.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能否同时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很显然,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同时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做法不符合党章和《条例》的规定。
194.党员人数少的支部,可否不提候选人进行直接选举?
党员人数少的支部,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把所有党员都作为候选人进行直接选举。但一定要经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在党员意见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再进行选举。
195.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如何讨论通过有关决议?
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就党的建设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必须在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举手、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通过。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讨论通过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具体做法通常是:召开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决议(草案);将经主席团会议审议的有关决议(草案)提交党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并由主席团责成党代表大会秘书处(组)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党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是在党代表大会闭幕式上)表决通过。
召开党员大会的,讨论通过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的具体做法通常是:党的委员会提出有关决议(草案);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196.党代表大会闭幕式有哪些程序?闭幕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代表大会闭幕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报告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
(2)宣布大会议程。
(3)逐项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并通过的有关决议。
(4)党委主要领导人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
(5)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后散会。
党代表大会闭幕式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党代表大会闭幕式的会场应布置得庄严、隆重。
(2)闭幕式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及其他有关决议,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也可以把党代表大会的正式选举安排在闭幕式前进行。
(3)在党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可采取由党委主要领导人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的形式,对党代表大会进行总结。其内容一般应包括:概括大会进行情况,宣布大会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强调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号召并要求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大会的各项决议,为实现大会确定的任务而努力奋斗;代表大会主席团向所有为大会服务和作出贡献的单位、人员表示感谢。
197.党员大会闭会要否举行闭幕式?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支部)委员会、通过有关决议之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一般不单独搞闭幕式。但在宣布闭会时,一般应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党员大会闭会前,领导人是否讲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